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2024-2025年粉煤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251)
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
一、招標條件
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2024-2025年粉煤灰采購項目已獲批準實施,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
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境內,距離省會西寧市中心公路里程約830km,距離格爾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約35km,距離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線距離約40km,G109國道從下水庫西側約1km處通過,國道G109為三級公路,路基寬度7.5m,路面寬度6.5m,橋涵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道路狀況良好。格爾木市有G6京藏高速,向東可達西寧市,G3011柳格高速向北可達甘肅省,電站下庫距離高速路入口公路里程28km。電站總裝機2400MW,屬日調節抽水蓄能電站,連續滿發小時數6h,安裝8臺300MW立軸單級混流式水泵水輪機組。電站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及地面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電站屬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Ⅰ級建筑物設計。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招標范圍為青海格爾木南山口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所需的F類I級粉煤灰,預估采購總量約14800噸。具體供貨數量以工程實際需求為準。
2.3交貨要求
(1)交貨期
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根據買方發貨通知按批次交貨。買方于每月27日前(遇公休日順延)向賣方提供下一個月份的需求計劃,賣方應按照買方計劃生產并按時交貨。實際供貨數量及交貨時間以買方通知為準。
(2)交貨
(3)交貨方式:車板交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火電廠原狀分選粉煤灰生產企業或其針對本項目的獨家授權代理商。若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僅能代理一家粉煤灰生產企業參與本項目投標。粉煤灰生產企業與其授權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原狀分選粉煤灰生產企業所屬的銷售子公司視為粉煤灰生產企業(須提供相關關系證明材料)。
(2)業績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F類I級粉煤灰的累計合同簽約數量不小于5000噸(以銷售合同為準),其中每個單項合同需具有實際供貨量(每個單項合同須提供至少1張銷售發票)。
(3)財務要求:投標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須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它要求:投標人投標產品須取得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F類I級粉煤灰檢驗報告。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