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公司烏東煤礦礦井水梯級利用及復用項目EPC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烏東煤礦隸屬 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烏魯木齊東北部34km,西北距米東區13km,行政區劃屬烏魯木齊米東區管轄。礦區鐵路專用線與蘭新線接軌,瀝青路與烏(烏魯木齊)-奇(奇臺)公路相接,交通極為方便。烏東煤礦是一個聯合技術改造及產業升級項目,是對烏東煤礦區內的原大洪溝煤礦、小紅溝煤礦、鐵廠溝煤礦及烏東煤礦西區四個生產礦井進行統籌規劃,整合深部煤炭資源,實行深部聯合開拓,實現礦井集中生產、集中排水。烏東煤礦現分3個區,分別為南區、北區和西區。設計生產能力600萬t/a,配備800萬t/a現代化洗煤廠。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招標范圍:
(1)本礦井水梯級利用及復用項目包括礦井水處理站升級改造和冬儲夏用水池建設兩部分。
①礦井水處理站升級改造預處理部分按總規模9360m3/d設計升級改造,采用混凝沉淀池+快濾池工藝,深度處理部分按8900m3/d設計升級改造,采用超濾+反滲透工藝,濃相水處理部分按1700m3/d設計建設,采用膜濃縮+機械霧化蒸發工藝,經處理后的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29項指標和含鹽量不超過1000毫克/升的要求,并修繕現有保留建筑物;
②冬儲夏用水池區域平流沉淀池按8000m3/d設計建設,冬儲夏用水池總容積按52萬m3設計建設。
(2)新疆公司烏東煤礦礦井水梯級利用及復用項目EPC工程招標、投標、答疑、施工方案、圖紙以及投標人承諾所含全部工作和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文件和相關、技術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設備及材料采購(包括運輸、裝卸和現場保管等)、安裝(包含供水、供電、采暖)、調試、人員培訓、驗收工作及聯合試運轉,原礦井水處理站舊設備及管路、供配電設備等拆除,以及房屋修繕工作。
(3)項目包含項目設計、建設所需的設備、設施、材料等安裝、施工費等。
2.1.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為20個月,設計工期為2個月,工程施工工期18月(包含設備采購期2個月、調試期2個月)。計劃開工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
2.1.4工程地點: 新疆公司烏東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煤炭行業(礦井)專業甲級或以上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水污染防治工程類);或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礦井水或工業水處理(處理能力不小于5000m3/d,工藝中包含膜濃縮或脫鹽處理工藝)EPC總承包項目合同業績2份,單份業績合同金額不少于8000萬元,且均已成功投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中不能體現處理能力和處理工藝,應提供相應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工藝中包含膜濃縮或脫鹽處理工藝)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工藝中包含膜濃縮或脫鹽處理工藝)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礦業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工藝中包含膜濃縮或脫鹽處理工藝)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5 1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22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