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李家壕煤礦井下清淤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李家壕煤礦井下清淤服務項目,包括2-2煤主輔大巷沉淀池、洗車巷,3-1煤內、外水倉,3-1煤沉淀池、撒煤斜巷沉淀池,5-1煤內、外水倉及撒煤斜巷沉淀池淤泥清理工作,共計9個中轉水倉,容積 5500m³,服務期一年,預計清淤量6360m³。最終費用根據機電科、資源管理部清淤前現場測量,按照最終核算量(m³)據實結算。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年
服務地點:李家壕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元的井工礦礦務工程或井工礦井下清淤服務合同業績2份,對于每份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合同業績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掃描件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發票日期、不含稅金額清楚可查,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07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