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平桂區(qū)礦山修復分布式光伏(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平桂區(qū)發(fā)展與改革局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投資項目備案證明形式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資本金和銀行貸款且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賀州市平桂區(qū)境內。
2.2 項目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規(guī)劃建設裝機容量25.14MW(直流側32.00795MWp),劃分13個子方陣,共安裝55666塊575Wp單晶硅雙面光伏組件,選用77臺320kW、2臺250kW組串式逆變器,經逆變器逆變接入附近的10kV升壓變升壓后,分區(qū)接入不同10kV配電線路實現并網。最終子方陣個數及規(guī)模、場外集電線路路徑根據現場情況可能有所增減,最終按照實際裝機為準。
2.3 項目工期:183天,計劃開始日期:2024年06月30日。
2.4 招標范圍:(1)負責本項目部分前期工作,除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報告、環(huán)評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編審外所涉及的剩余前期手續(xù)及報告編審(包括但不限于地災、壓覆礦、地形圖測繪及地勘、軍事、社穩(wěn)、安評、職評等)。 (2)負責本項目光伏場區(qū)、場內外集電線路等用地租賃協調及其他補償(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征租地工作費、測繪費、青苗補償費、架空線路建場費、地面附著物及地下設施的拆除及轉移和恢復及補償、植被恢復及復墾費等;僅不包括光伏場區(qū)租金)。 (3)負責本項目光伏場區(qū)、場內外集電線路及對側站改造的勘察、設計、審查(含電力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查),并完成與本項目相關的安全、職業(yè)健康、環(huán)保、水保、消防、防雷接地、并網許可、電網調度等施工、驗收、檢查、辦證等工作; (4)負責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光伏組件由發(fā)包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交貨地點由承包人指定)、運輸(包括甲供設備運輸所需的牽引設備及費用)和管理;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土建及安裝施工;電力及房建工程質量監(jiān)督(如有)、入網前手續(xù)、并網驗收手續(xù)辦理、光伏場區(qū)試運行及專項驗收、啟動驗收、移交生產驗收和竣工驗收;場內外集電線路及對側站改造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試運行;水保和環(huán)保設計(方案、初設、施工圖設計)、施工、監(jiān)測、專項驗收;相關的生產準備工作;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批件、歷史遺留礦山修復和土地復墾方案(若有)編制、報批、驗收工作;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相關工作;接入系統批復(電網企業(yè)要求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一次、二次、通信及改造等)所要求的全部內容;光伏場區(qū)、場內外集電線路及對側站改造永久性安全設施實施;建設期工程保險(投保范圍包含發(fā)包人采購的光伏組件),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等全部工作;電源端接入點到對側的通信、高低壓穿越測試、電能質量評估報告、電能質量檢測報告(如有)等工作;負責接入電網及發(fā)包人廣西區(qū)域擬建集控中心所需遠動設備、預制艙配套設施的采購、施工。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不是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yè)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經營狀況良好,報告期未發(fā)生連續(xù)虧損或資不抵債的情況。
3.1.3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9年4月-2024年4月)內具有1個50MW規(guī)模及以上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完工或在建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其中完工業(yè)績應提供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或業(yè)主證明)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 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項目經理。項目設計負責人(設總)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技術負責人(總工)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的項目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6 中標人數:1人
3.2 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聯合體協議職責分工共同完成投標文件,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統一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文件須由聯合體各方均加蓋公章,表明共同認可投標文件;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有權要求聯合體任何一方承擔聯合體全部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的投標者,應當進行投標人注冊。完成投標人注冊后,請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24:00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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