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陜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神木市西北部中雞鎮、爾林兔鎮、錦界鎮,場址中心距離神木市約48km,距離榆林市約85km。
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神木市西北部中雞鎮、爾林兔鎮、錦界鎮,場址中心距離神木市約48km,距離榆林市約85km。本工程建設容量為400MW(暫定),設計安裝35臺SI-20056(單機容量5.6MW、葉輪直徑200米),35臺SI-193625(單機容量6.25MW、葉輪直徑193米),總計70臺的風力發電機組(暫定),風場內架空線路通過同塔雙回共16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新建110kV匯集站。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將8條集電線路劃分為A、B兩個標段,采用EPC+EPC模式,兩標段分別進行標段內的土建、電氣、通信等風電場相關設備設施、系統的勘測設計、采購、供貨、運輸、二次倒運、保管、安裝和調試、試驗、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專項驗收、達標創優、各類相關手續辦理、施工臨建工程等風電場內全部相關工作的實施(設備廠家將根據風電機組安全性重新進行機位點排布,擇優選擇,后期結算時據實結算)。
本標段為B標段。
B標段負責集電線路4、5、6、7所屬33臺風機及附屬設備、設施EPC總承包工作:
線路4 :設計有2臺SI-20056(單機容量5.6MW、葉輪直徑200米),7臺SI-193625(單機容量6.25MW、葉輪直徑193米),包括T24、T26、T27、T30、T42、T43、T51、T55、T64共計9臺風電機組。
線路5 :設計有5臺SI-20056、4臺SI-193625,包括T33、T35、T39、T46、T47、T60、T62、T69、T72共計9臺風電機組。
線路6 :設計有7臺SI-20056、2臺SI-193625,包括T96、T97、T98、T100、T102、T104、T105、T108、T109共計9臺風電機組。
線路7 :設計有3臺SI-20056、3臺SI-193625,包括T106、T111、T113、T122、T123、T124共計6臺風電機組。
B標段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設計范圍:本標段范圍內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產的全部勘測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質勘探、初步設計、試樁大綱編制實施、施工圖設計、竣工圖、工程測量、工程量清單編制、各類設備技術規范編制等階段。各設計階段文件編制深度應分別滿足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規定的要求。負責本標段項目整體設計協調和服務(含現場服務、專項評審等),配合所有設計文件和圖紙的審核通過及各項審查、驗收、備案、文件歸檔,負責各類設計交底、設計審查工作等,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負責根據B標段范圍內地質詳勘情況編制風電基礎試樁大綱并通過審核,并配合第三方樁基檢測單位出具試樁報告。
具體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土建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本標段范圍內的道路工程(新建、改建、施工道路、檢修道路等全部道路,包含場區、進場道路與市政道路的接口等)、風電機組基礎、電纜溝(如有)及集電線路工程、接地網土建工程、給排水系統、沉降觀測樁、地質護坡、吊裝平臺、試樁等方案優化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2)電氣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本標段范圍內的電纜和電纜橋架(如有)、集電線路(含桿塔、OPGW等)、地埋電纜(如有)、防雷接地裝置(實現全風場接地阻抗、跨步電壓差和接觸電壓差的監測、地網電氣完整性、雷電流監測功能)、照明(應具備防塵、防水、防腐、防爆等性能)、電纜防火及封堵、逆變器、通信網絡、塔筒智能螺栓及錨栓監測系統、以及本標段所有光纜及其附件等系統和設備的全部設計及施工圖、接線圖、施工技術說明書、施工方案等。
(3)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完成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含各標段、110kV匯集站及送出線路)風功率系統設計。
(4)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完成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含各標段、110kV匯集站及送出線路)環保及水保工程初步設計、優化設計,繪制環保及水保工程施工圖,編制環保及水保工程施工技術說明書等設計工作。
(5)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完成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場(含各標段,不含110kV匯集站及送出線路)智慧工地相關設計工作。
(6)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完成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集控系統建設方案;陜西省區域集控系統建設方案;國電電力生產監視、生產管控、功率預測系統建設方案進行站側系統的設計。
(7)其他有關的本標段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原則審查、初步設計審查、項目整體策劃和審查以及滿足電網公司要求的其它審查)。
(8)以上發生的費用包含在本合同內。
B標段范圍內施工安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施工準備:投標人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施工范圍內的場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臺、接通施工用水用電等“五通一平”、智慧工地配套設備、臨時工程及建設單位配套臨建設施等工作。
(2)負責本標段范圍內試樁工程,并配合第三方樁基檢測單位出具試樁報告。
(3)風電機組基礎施工:本標段范圍內風電機組基礎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開挖、地基處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礎預埋件的埋設等。
(4)本標段范圍內風力發電機組和塔筒安裝主要包括:塔筒組裝(含塔筒內、外全部設備、設施等)、塔筒錨栓組件、塔筒智能螺栓及錨栓監測系統安裝、塔筒門梯安裝、葉輪組裝、機艙安裝、葉輪安裝、電氣設備及系統安裝、網絡通訊安裝等。
(5)負責本標段范圍內環保及水保工程的設備、設施及相關措施的實施工作。
(6)負責本標段范圍內施工區域智慧工地相關設備設施及措施的安裝工作。
(7)本標段范圍內施工期間的現場安全設施、標識、標牌屬于投標人的設計、采購、施工范圍,實施標準參照招標文件附件6:國家能源集團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對于永久性的安全、消防設施、標識、標牌,要按照“永臨結合”的原則,提前設計、采購、安裝,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有損壞,投標人應在工程結束前負責進行修繕或更換成初始標準(要求全風電場統一標準,最終由招標人選定確認)。
(8)本標段范圍內移交時的永久安全標識、設備掛牌及安全、移動消防設施、檢修平臺、電氣盤柜標識、電纜標牌、道路指示、垃圾箱等由投標人負責設計、采購、施工,執行標準滿足建設方相關要求(要求全風電場統一標準,最終由招標人選定確認)。
(9)電氣設備安裝:本標段范圍內電氣設備安裝包含但不限于:風電機組、電纜和電纜橋架(如有)、塔筒內所有中壓電纜的施工和接線(含箱變至塔底高壓柜之間中壓電纜)、高壓柜電網側所有T型電纜終端和后插避雷器、集電線路(含桿塔、OPGW等)、防雷設施、接地裝置、地埋電纜(如有)、照明、電纜防火及封堵、通信網絡及本標段所有光纜敷設、光纜熔接的全部安裝工作。
(10)本標段范圍內風機塔筒內高壓環網柜出口至110kV匯集站的35kV集電線路工程。
(11)本工程風力發電機組采用箱變上置技術,將箱式變壓器放置在風機機艙內。箱變由主機廠家負責供貨、安裝。
(12)無條件配合招標人完成神木40萬千瓦風電項目集控系統;陜西省區域集控系統;國電電力生產監視、生產管控、功率預測系統進行站側系統的安裝工作。
(13)投標人設計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均由投標人負責。
B標段設備、材料采購及運輸范圍
(1)B標段范圍內的設備、材料采購及運輸包含但不限于:塔筒(含塔筒內、外法蘭、錨栓組件、高強螺栓緊固件、塔筒智能螺栓及錨栓監測系統、免爬器及相關附件等所有設備、設施及系統(升降機等甲供設備除外))、電纜、高壓環網柜電網側所有T型電纜終端和后插避雷器,集電線路系統設備、塔材、光纜、電纜及其附件,光電轉接器,防雷及接地系統,通信系統,消防設備,土建工程所需材料等本標段范圍內所有系統所需的全部軟、硬件設備、材料及其附件。
(2)包括上述設備、材料的采購、催交、運輸、接卸車、接貨驗收、倉儲保管、倒運等。
(3)投標人進場后需及時提供設備、材料進場計劃并嚴格執行,確保設備、材料與施工進度有效銜接。進場的設備、材料必須按照規程要求進行多方驗收,確保貨物外觀、包裝、數量無偏差,到場材料滿足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符合建設施工規范。
(4)投標人負責本標段范圍內設備和材料的現場試驗工作并編制現場試驗工作計劃,按規范要求安排所有設備、材料的現場試驗時間和試驗方案。業主可要求投標人附加任何檢驗或重新試驗。如果附加檢驗或重新試驗表明的結果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則應立即組織更換或修復缺陷,并保證上述被更換或修復的項目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運輸要求:運輸方式由投標人與設備、材料廠家協商后自行確定。本標段范圍內運輸過程中各項措施及協調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轉運堆場征地及恢復、道路需拓寬增高、臨建便道、拆除建筑物、需加固的道路橋梁、道路轉彎半徑加寬、路面破壞后的修復、碾壓農田、毀壞青苗林木的協調補償及與當地政府和村民協調配合等。
場站內、外道路分界點為:風電場場內新建、改建道路或可利用道路與風電場場外國道、省道、縣道等市政道路的邊線為分界點(僅供參考,建議投標人自行踏勘。最終分界點以風機點位為準):
(6)為保證設備供貨,減少押車,投標人應設立堆場,保證設備廠家(含風電機組、葉片等)可以集中連續供貨。
(7)本標段范圍內的新建、改建及可利用道路的拓寬增高、臨建便道、拆除建筑物、加固道路橋梁、道路轉彎半徑加寬、青苗林木轉移等由投標人與設備廠家共同協商確定,需滿足風機、葉片等設備的運輸要求。
(8)投標人投標選用的塔筒、電纜、光纜、塔材等設備品牌應在招標人提供的供應商短名單范圍內。
2.1.3 工期:本工程各標段工期均為8個月,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風電場EPC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00MW及以上風電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00MW及以上風電場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00MW及以上風電場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