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連江港電環境降噪設備設施升級改造EPC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福建公司連江港電環境降噪設備設施升級改造EPC總承包,包括噪聲控制方案、可行性研究、施工圖設計、設備制造、材料供貨、包裝及運輸、現場安裝及調試、噪聲監測、竣工圖設計、配合環保驗收等。本工程廠址周邊有下宮村,廠界距村民最近距離約為30m,村民居住房屋最高高度為9層(不低于27m高),聲環境敏感(靠近下宮村居民側任意一點,在2臺機組任意負荷、任意工況、任意樓層)目標執行2類標準,現需在目前噪聲治理的基礎上,對廠界、敏感點等噪音進行治理,達到標準要求;投標人應保證降噪方案實施后實現廠界和聲環境敏感點目標雙達標,若不達標,投標人負責整改;本工程新增噪聲在線監測系統,實現SIS監視,具備接至環保部門的條件。合同簽署后5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且經地方環保部門驗收合格。項目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下宮鎮。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級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業噪聲治理EPC工程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工業噪聲治理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工業噪聲治理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工業噪聲治理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25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