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壩區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EPC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464)
1.招標條件
本項目三峽壩區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EPC項目重新招標已批準實施,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壩區路燈照明系統于2008年建設投入使用,主要分布左岸江峽大道、右岸西陵大道主干道及其他支路。目前路燈主要部件已接近壽命期,電纜等存在老化現象,運行狀況不容樂觀。同時,路燈地下直埋管線易由樹根生長、老化短路、施工破壞等問題引發短路、斷路、漏電等安全隱患,造成區域性照明跳閘,嚴重影響公用照明。此外,因路燈建成時間較早,現有路燈照明未采用智能化管控手段,運維效率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
為解決三峽壩區路燈現有安全隱患,提升三峽壩區整體形象及照明服務水平,提高路燈智慧運維管控能力,實現策略智能調整和深度節能需求:1、對三峽壩區左岸路燈進行智能化改造,包括更換燈桿和照明器具,新增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LED顯示屏、燈桿傾斜檢測等。通過將智能設備接入三峽壩區智慧照明系統平臺與三峽壩區能管云本地應用平臺的多能流微能源網模塊、數字孿生能源管理3D可視化模塊深度融合,實現與已有充電樁系統、多能流微能源網系統的深度互動,同時實現智慧照明系統實時運行數據在能管云·輕舟版的集中展示;2、對三峽壩區右岸路燈進行智能化改造,包括更換燈桿和照明器具,新增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LED顯示屏、圖像識別感應道路設備、燈桿傾斜檢測等。通過將智能設備接入三峽壩區左岸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項目建設的智慧照明系統平臺,與三峽壩區能管云本地應用平臺的多能流微能源網模塊、數字孿生能源管理3D可視化模塊深度融合,實現與已有充電樁系統、多能流微能源網系統的深度互動,同時實現智慧照明系統實時運行數據在能管云·輕舟版的集中展示。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均采用EPC項目總承包,包含勘察設計、設備采購、施工、調試、試運行、驗收、投運、移交等工作,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全部手續辦理,達到“交鑰匙”條件。其中:
標段一:三峽壩區左岸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EPC招標范圍:
本期項目需更換的路燈約1183根(以具體勘測為準,其中包含10米智慧路燈、10米雙燈頭加裝燈帶、10米雙燈頭燈桿,10米單燈頭燈桿,8米單燈頭燈桿五種燈型),其中江峽大道路燈320根。本項目在陳家沖變電站建設智慧照明系統平臺,在江峽大道94根路燈建設包含LED屏、環境監測氣象站等子設備的智慧路燈,智慧路燈各子設備通過本項目所研發的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實現集成,并與智慧照明系統進行數據交互。江峽大道其余路燈及左岸其他支路路燈(1089)均更換為遠程可控的物聯網路燈。照明改造按道路照明需求設計,燈桿間距不低于現有安裝距離,且平均照度不低于壩區現有道路路面照度要求,路面平均照度不小于40lx;同時考慮三峽壩區特定節假日的渲染需求,江峽大道部分燈桿加裝多彩燈帶,呈現色彩一致聯動效果;在江峽大道增加2面戶外交通大屏,并預留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交換機等多功能桿擴展子設備安裝位置。
標段二:三峽壩區右岸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EPC項目招標范圍:
本項目需更換的路燈約626根(以具體勘測為準,其中包含10米智慧路燈、10米雙燈頭加裝燈帶、10米雙燈頭燈桿,10米單燈頭燈桿,8米單燈頭燈桿五種燈型),其中西陵大道路燈328根。計劃在西陵大道119根路燈建設包含LED顯示屏、環境監測氣象站等子設備的智慧路燈。智慧路燈各子設備通過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實現集成,并接入三峽壩區左岸智慧照明系統升級改造項目新建的智慧照明系統平臺。西陵大道其余路燈及右岸其他支路路燈(共507根)均更換為遠程可控的物聯網路燈。照明改造按道路照明需求設計,燈桿間距不低于現有安裝距離,且平均照度不低于壩區現有道路路面照度要求,路面平均照度不小于40Lx;同時考慮三峽壩區特定節假日的渲染需求,西陵大道部分燈桿加裝多彩燈帶,呈現聯動色彩一致效果;在西陵大道增加1面戶外交通大屏,并預留邊緣智能協同物聯終端、交換機等多功能桿擴展子設備安裝位置??紤]壩區夜間實際人員、車輛活動較少,在西陵大道路燈設計中增加人、車感應設備實現夜間無人、無車自動節能調控功能,配合遠程調控節能策略,實現更低的能耗水平。
2.3工期要求
標段一:項目實施周期為12個月,分兩個階段進行建設:
(1)第一階段:計劃工期7個月,完成左岸江峽大道智慧路燈和物聯網路燈建設、照明電纜全部更換、江峽大道主干通信網絡建設。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第二階段:計劃工期5個月,完成其余道路物聯網路燈建設、照明電纜更換。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標段二: 項目實施周期為12個月,分兩個階段進行建設:
(1)第一階段:計劃工期6個月,完成右岸西陵大道智慧路燈和物聯網路燈建設、照明電纜全部更換、西陵大道主干通信網絡建設。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第二階段:計劃工期6個月,完成右岸其他路段物聯網路燈建設、照明電纜更換。實際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其中:方案設計自中標通知書后15日內提交,施工圖設計自方案設計審核通過后15日內提交。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標段一和標段二要求相同):
(1)資質條件(以下須同時具備):
1)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舊版: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照明工程通用專業設計甲級資質(舊版:照明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與電子通信廣電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舊版: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工程專業承包甲級資質(舊版:同時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同時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有處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以下業績應同時具備,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已完/竣工的總投資在500萬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的設計業績;
2)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已完/竣工的單項合同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的施工業績。
照明工程包含室外照明、景觀照明、功能性照明,不含室內照明;單項工程合同以合同金額為準,包含在其他的工程中的合同以照明工程部分金額為準;以上業績證明文件須提供合同、完/竣工證明(竣工驗收證書或建設方出具的完工證明)等掃描件。
(3)人員要求(以下人員不能兼任):
1)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或市政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設計負責
3)施工負責
4)安全負責
以上人員須同時提供相關證書、社保繳納記錄(2023年9月1 日以來不少于連續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繳納記錄),如為聯合體投標,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方(設計單位)的在職員工。
(4)信譽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2021年、2022年財務無連續虧損(須提供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2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如采用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能超過三家,聯合體應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要求;聯合體各方必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的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方必須由設計方擔任;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一個或多個標段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