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南昌霞坊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升壓站及送出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背景和標段劃分
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南昌霞坊光50.01048MWp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升壓站及送出工程)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擬建于南昌市紅谷灘區厚田鄉下坊村,光伏區地類性質為沆塘水面,魚塘區域占地面積約760畝,本期擬建設交流側規模41.6754MW(直流側50.01048MWp),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新建一回110kv線路,線路長度約6.1公里,接入110kV流湖變。
2.1.2 本標段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本工程實際裝機容量50.01048MWp,采用N型585Wp及以上單晶硅雙面雙玻太陽能組件,光伏組件全部采用固定支架安裝(16°傾角)。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的系統設計方案,將系統分成12個3.3MW子方陣和1個2MW子方陣,新建 2回35kV 集電線路。新建1座110kV 升壓站,電氣主接線采用單母線接線,安裝 1臺58MVA 主變。送出工程采用新建 1回 110kV線路接入 110kV 流湖變,線路長度約6.1公里。配置10MW/20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儲能系統由3個3.35MW/6.7MWh儲能單元組成。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光伏場區:勘察設計(地質詳勘、含試樁)、防洪設施、設備采購供貨、施工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光伏支架基礎施工及防腐,箱變基礎施工、場區集電線路、場區圍墻及圍欄工程、擋土墻及護坡、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施工、漁業賠償及地表附著物賠償、基建視頻監控系統、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開展設計優化,制定標桿型光伏項目建設方案,確保行優,力爭國優,將項目建成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程及國內一流智慧光伏項目。
(2)場區內新建110kV 升壓站:勘察設計(包括地質詳勘)、設備基礎工程施工、設備采購供貨及材料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場地平整,場內道路、危廢間及輔助生產建筑工程、站區圍墻、防雷接地、消防設備的配置等附屬工程,完成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工程施工,按照國家能源集團規范完成電站內安全標志、設備設施標牌、安全標線等的制作及安裝,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及備案、技術監督檢查及驗收、消缺、性能試驗、涉網安全性評價、新能源場站仿真建模、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達標投產。協助招標人辦理并網和驗收各種證照手續、調度協議、網絡安全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等(包括國網省調、地調首年電力通信通道服務、集控中心電力通信通道服務首年費用),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開展設計優化,制定標桿型光伏項目建設方案,確保行優,力爭國優,將項目建成國內一流智慧光伏項目。
(3)110千伏送出工程:霞坊升壓站~流湖變電站110kV線路工程、流湖110kV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線路路徑協議函獲取、項目核準、勘測設計、施工、配套光纖通信工程及并網驗收所有手續辦理)。
1)霞坊升壓站~流湖變電站110kV線路工程
霞坊升壓站~流湖變電站110kV線路新建線路自南昌市紅谷灘區霞坊村擬建110kV霞坊光伏升壓站起,至南昌市紅谷灘區流湖鎮已建110kV流湖站止,新建單回110kV線路長度約6.1km,其中采用架空線路長約6.1km;線路途經南昌紅谷灘,整體由南向北走線,全線按單回路架設,曲折系數為1.34。
導地線型號:JL/G1A-150/30導線;兩根地線均采用24芯OPGW光纜。
總塔基數20基,其中耐張塔10基,直線塔10基。
2)流湖110kV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
流湖110kV變電站為已建變電站,110kV采用單母線分段接線,現有110kV出線3回,分別為松湖線、流湖Ⅰ線、流湖Ⅱ線;主變進線2回,分別為1#主變、2#主變,預留3#主變進線。本期霞坊光伏出線間隔采用原流湖Ⅱ線間隔,并更名為霞坊光伏出線,本期接入后,更換原流湖Ⅱ線保護裝置。本期更換原流湖Ⅱ線間隔測控裝置,安裝于本期新增的110kV線路保護柜內。本期新增電能質量監測裝置1套,安裝于本期新增的110kV線路保護柜內。該工程霞坊光伏出線需更換保護和測控裝置,因此需更換保護和測控至一次設備的電纜,并對該間隔進行保護裝置至一次設備的傳動調試。
(4)儲能區:本工程配置10MW/20MWh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儲能系統由3個3.35MW/6.7MWh 儲能單元組成,每個儲能單元由1套3.35MW變流升壓一體機和2套3.35MWh 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集裝箱子系統組成。3回升壓變通過電纜連接后以1回電纜線路接入升壓站的 35kV 母線。每套3.35MWh電池儲能系統集成安裝于一個標準的預制艙中,與PCS及箱式變壓器集中戶外布置。儲能站全站變流升壓配電裝置和儲能單元合建1套統一平臺的儲能能量管理系統,儲能能量管理系統應能滿足全站安全運行監視和控制所要求的全部設計功能。實現儲能單元就地監控,儲能單元就地監控包含 PCS、BMS、箱變測控裝置及IO數據采集單元等,組成小型局域網,并接入儲能電站能量管理系統后臺。儲能系統同步配置1套電池管理系統BMS。視頻監控系統,在儲能電站各個電池預制艙及變流升壓一體艙內及戶外場區均配置高速球機,實時監控。根據儲能系統的消防相關標準及規范,在電池艙內配置消防系統。
(5)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項目的設備到貨檢驗、性能試驗、設備監造、質量監督、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所有性能測試、保護定值提供、并網性能檢測、樁基拉拔試驗、組件檢測、視頻監控系統安裝調試、集控中心場站側建設、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心信息監控以及光伏電站智能化建設等。所有設備及材料卸車、運輸、二次倒運、保管、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等。
(6)完成項目的專項驗收(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質檢、復墾、安全性評價、安全設施驗收、達標投產驗收、職業健康、升壓站電磁輻射、安全生產標準化、供電等)和性能測試(系統效率、有功、無功及電能質量測試等)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投標方負責。
(7)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移交等;進場道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等工作;景觀、植被恢復(土地復墾)等與工程有直接關系的其它工程項目;施工供水、供電的設計和施工、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工程。
(8)負責工程涉及土地、魚塘及道路的征收、交付等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所需的漁業補償、濕地占補平衡費(永久濕地購買、異地濕地修復費用)、地上附著物及漁業設施拆遷賠償、電力線路遷改賠償、集電線路和送出工程塔基征(租)地費用、退養補償、遷墳賠償、外線青苗賠償、送出線路路徑協議函獲取、送出工程項目核準、臨時施工占地賠償、負責儲能專題報告編制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環評、安評、穩評、洪評等;協助招標人辦理土地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工程所需全部證照,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現場實際情況和補償協調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審慎考慮報價費用。
(9)光伏發電場站建設相關內容:智能門禁及人臉識別系統、 江西新能源集控中心接入、可再生能源平臺接入、基建視頻監控系統、基建期間200M專線租賃、反恐設施設備及安裝、態勢感知系統,以上內容要求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描述。
(10)本工程并網后6個月內應完成新能源場站仿真建模,并審核入庫;在投產前完成一次調頻主動測試系統建設,并符合投產涉網安全檢查及并網投產條件,所產生的費用由投標方負責,包含電網不可預知新政策的變化所產生的費用。
(11)中標人需在基建移交生產前完成所有設備雙重命名(含光伏組件),并按 規范張貼銘牌,命名規則由招標人提供。
(12)負責項目并網前生產準備、首條集電線路并網至竣工驗收期間的光伏電站生產運行維護管理,并提供相關生產運維專用工具、備品備件、辦公設施等。
(13)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設單位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檔案資料,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2.1.3 特別提醒事項
(1)由招標人承擔的各項專題報告費用包括:光伏區、升壓站區、儲能區、送出工程可研報告編制及評審、接入方案編制及評審;光伏區、升壓站區水保方案編制及評審、環評方案編制及評審、社會穩定性評估及評審、安預評報告及評審、地災報告及評審,除此外其他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2)本工程作為工程EPC總承包工程,除非招標文件明確約定,否則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涉及、承包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項政府審批(除招標人前期已發生的費用)、各項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政策處理、青苗補償、漁業補償、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電網接入及相關政策處理、臨時性用地、調試試運、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本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據、規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解除投標人應承擔的責任。
(3)分包商管理除執行合同要求外,還需滿足 相關管理辦法要求。
2.1.4 計劃工期:簽訂合同后,原則上至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實際開始工作時間按照監理人書面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時間為準。
2.1.5 其他
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南昌霞坊50.01048MWp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升壓站及送出工程)EPC總承包合同需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江西電力有限公司投資決策批復后生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等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不接受聯合體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