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優化光伏電站項目儲能系統EPC總承包,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優化光伏電站項目配套儲能,包括 1 套 3.2MW/6.4MWh 儲能子系統,其中每套儲能子系統內含 1 套 3.2MW 儲能變流升壓一體艙,2 套 3.2MWh 儲能電池艙,投標方可根據自身產品特性動態優化配置,最終方案以EPC設備采購技術方案為準。電池健康狀態(SOH)達到70%時,儲能循環次數不低于6000次。交流側額定電壓范圍為690~800V,直流側電壓范圍為1100~1500V,冷卻方式為液冷。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一期優化光伏電站3.2MW/6.4MWh 儲能項目,包括不限于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以下內容:
1.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
2.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及倒運、倉儲和管理等,設備材料包括不限于:集電線路、通信電纜、防雷接地、室外照明、EMS能量管理系統(3.2MW/6.4MWh);1套3.2MW/6.4MWh儲能系統:電池預制艙(包括但不限于電芯、PACK、電池簇、電池管理系統、熱管理系統、消防系統、第三方檢測機構抽檢設備等)、升壓變流一體艙(包括但不限于PCS、35kV干變等)、艙內及艙間電纜、控制系統等;消防、監控相關設備、建筑材料、電纜支架、圍欄和大門等;
3.本項目工程建設中遇到的所有地區協調問題、附著物清理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4.本項目范圍內所有設備、材料的監造、運輸、安裝、調試等;工程施工準備,建安工程施工、試驗,單體及聯合調試,啟動運行,調度主站改造,驗收及竣工驗收等。
5.本項目共設計1條集電線路,儲能系統就地升壓至 35kV 后,通過一回 35kV 集電線路接至洪福站#1 主變 35kV側#3 備用柜,儲能線路采用直埋敷設與電纜溝支架敷設結合方式。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3備用柜電流互感器更換、電纜頭的制作、連接、封堵,配合洪福升壓站送電工作,編制單體及聯合調試方案,將儲能區監控、測控數據接入洪福升壓站后臺系統并完成調試。
6.負責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站各階段的電力質檢,大屯公司和電熱公司的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完成江蘇省能源監管部門的安全備案、檢查等工作;項目實現全容量并網,試運行,完成消缺及竣工驗收等,并承擔以上事項產生的費用。
7.投標人負責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保險(含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保險受益人為招標方)以及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8.同時也包括不限于生產準備所必須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培訓、生產準備、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質保期內的服務等內容。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
9.儲能場區安健環系統的實施,包括不限于:場地標識、設施標識、管道管線標識、設備標識和操作標識、安健環設施等安健環系統的設計、采購、安裝。
10.投標人應服務于項目全局,按照初步設計要求,統一設計理念及設計方案,明確設計及施工界限點,實現設計施工無縫對接。執行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及工期要求滿足國家、行業規范及本招標文件的要求。
11.進行電池單體、電池模組、電池簇及電池管理系統BMS抽樣送有CMA和CNAS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各項測試結果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12.竣工驗收一年內乙方負責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發明專利,第一完成單位和第一完成人均為甲方;以雙方名義共同獲得的專利或科技進步獎完成人員甲方應占多數;申請費用和獲得授權前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
執行的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評定標準:滿足國家、行業規范及招標文件的要求。
2.2計劃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并網發電。
2.3建設地點:江蘇省沛縣卞莊龍東礦采煤沉陷區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
1.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本次EPC招標標段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3)聯合體成員須具有儲能變流器、磷酸鐵鋰電池 單體、EMS、電池簇(采用液冷方案)至少兩項設備自主研發能力(該項需提供具有 CNAS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4)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業績要求。
(1)投標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投標人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20MW/40MWh (以功率計算)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業績,業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2)項目經理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項目經理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20MW/40MWh(以功率計算) 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EPC工程總承包完工業績,業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3)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設計負責人至少具有1個20MW/40MWh(以功率計算) 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設計中標業績。
(4)提交的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掃描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合同內容至少包括封面、簽字蓋章頁、工程范圍內容等能證明業績的關鍵頁及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3擬派團隊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機電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同時具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提供2024年以來連續6個月注冊單位的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提供2024年以來連續6個月注冊單位的社保證明。
3.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牽頭人必須同時具備設計與施工資質,只允許與儲能系統設備集成商組成聯合體。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2家,簽訂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投標。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若在投標文件中所附注冊建造師證書過期或未在電子注冊證書上“手寫簽名”的,可以補充澄清。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7月30日20:00到2024年08月12日16:00。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優化光伏電站項目配套儲能,包括 1 套 3.2MW/6.4MWh 儲能子系統,其中每套儲能子系統內含 1 套 3.2MW 儲能變流升壓一體艙,2 套 3.2MWh 儲能電池艙,投標方可根據自身產品特性動態優化配置,最終方案以EPC設備采購技術方案為準。電池健康狀態(SOH)達到70%時,儲能循環次數不低于6000次。交流側額定電壓范圍為690~800V,直流側電壓范圍為1100~1500V,冷卻方式為液冷。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一期優化光伏電站3.2MW/6.4MWh 儲能項目,包括不限于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以下內容:
1.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
2.負責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及倒運、倉儲和管理等,設備材料包括不限于:集電線路、通信電纜、防雷接地、室外照明、EMS能量管理系統(3.2MW/6.4MWh);1套3.2MW/6.4MWh儲能系統:電池預制艙(包括但不限于電芯、PACK、電池簇、電池管理系統、熱管理系統、消防系統、第三方檢測機構抽檢設備等)、升壓變流一體艙(包括但不限于PCS、35kV干變等)、艙內及艙間電纜、控制系統等;消防、監控相關設備、建筑材料、電纜支架、圍欄和大門等;
3.本項目工程建設中遇到的所有地區協調問題、附著物清理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4.本項目范圍內所有設備、材料的監造、運輸、安裝、調試等;工程施工準備,建安工程施工、試驗,單體及聯合調試,啟動運行,調度主站改造,驗收及竣工驗收等。
5.本項目共設計1條集電線路,儲能系統就地升壓至 35kV 后,通過一回 35kV 集電線路接至洪福站#1 主變 35kV側#3 備用柜,儲能線路采用直埋敷設與電纜溝支架敷設結合方式。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3備用柜電流互感器更換、電纜頭的制作、連接、封堵,配合洪福升壓站送電工作,編制單體及聯合調試方案,將儲能區監控、測控數據接入洪福升壓站后臺系統并完成調試。
6.負責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質量監督站各階段的電力質檢,大屯公司和電熱公司的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完成江蘇省能源監管部門的安全備案、檢查等工作;項目實現全容量并網,試運行,完成消缺及竣工驗收等,并承擔以上事項產生的費用。
7.投標人負責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保險(含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保險受益人為招標方)以及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8.同時也包括不限于生產準備所必須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標識標牌、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培訓、生產準備、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質保期內的服務等內容。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
9.儲能場區安健環系統的實施,包括不限于:場地標識、設施標識、管道管線標識、設備標識和操作標識、安健環設施等安健環系統的設計、采購、安裝。
10.投標人應服務于項目全局,按照初步設計要求,統一設計理念及設計方案,明確設計及施工界限點,實現設計施工無縫對接。執行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及工期要求滿足國家、行業規范及本招標文件的要求。
11.進行電池單體、電池模組、電池簇及電池管理系統BMS抽樣送有CMA和CNAS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各項測試結果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12.竣工驗收一年內乙方負責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發明專利,第一完成單位和第一完成人均為甲方;以雙方名義共同獲得的專利或科技進步獎完成人員甲方應占多數;申請費用和獲得授權前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投標人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費用。
執行的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評定標準:滿足國家、行業規范及招標文件的要求。
2.2計劃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并網發電。
2.3建設地點:江蘇省沛縣卞莊龍東礦采煤沉陷區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
1.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本次EPC招標標段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3)聯合體成員須具有儲能變流器、磷酸鐵鋰電池 單體、EMS、電池簇(采用液冷方案)至少兩項設備自主研發能力(該項需提供具有 CNAS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4)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業績要求。
(1)投標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投標人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20MW/40MWh (以功率計算)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業績,業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2)項目經理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項目經理至少具有1個單體規模20MW/40MWh(以功率計算) 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EPC工程總承包完工業績,業績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3)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今,設計負責人至少具有1個20MW/40MWh(以功率計算) 及以上磷酸鐵鋰儲能設計中標業績。
(4)提交的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掃描件,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合同內容至少包括封面、簽字蓋章頁、工程范圍內容等能證明業績的關鍵頁及竣工驗收證明(或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3擬派團隊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機電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同時具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提供2024年以來連續6個月注冊單位的社保證明。
(2)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結構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提供2024年以來連續6個月注冊單位的社保證明。
3.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牽頭人必須同時具備設計與施工資質,只允許與儲能系統設備集成商組成聯合體。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2家,簽訂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投標。聯合體協議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若在投標文件中所附注冊建造師證書過期或未在電子注冊證書上“手寫簽名”的,可以補充澄清。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7月30日20:00到2024年08月12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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