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施工期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標段I)招標人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場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規劃總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設600MW,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20kV海底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電網。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項目為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施工期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標段I),主要是為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一期工程實際施工及設備安裝的質量、進度、管理、安全等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服務,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負責指導招標人完成工程質量檢查工作的有關程序性文件。
2、投標人應依據《海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及海上風電建設工程的相關驗收規程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計劃等及時開展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3、投標人應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開展階段性工程技術咨詢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管理、施工技術、工程設計、工程實體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咨詢意見。
4、投標人本著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工程建設過程開展工程技術咨
詢服務工作。工程技術咨詢專家組應認真研究相關資料和文件完成項目工程技術
咨詢工作任務。
5、投標人按照《海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及海上風電建設工程的相關驗收規程的要求,指導招標人完成階段性驗收等工作。
6、服務周期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一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
具體見招標文件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咨詢甲級資信證書。
(三)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5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務內容頁、簽字蓋章頁)。
(四)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備1項5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工程技術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務內容頁、簽字蓋章頁、委派證明、職稱證書、本單位社保證明等)投標人擬派項目團隊中電氣、土建、安全、鋼結構、海工等相關專業人數均不少于2人,且全部為中級職稱及以上。(證明材料應包括職稱證書、本單位社保證明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2021-2023三個年度(若2023年未出則向前順延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表)。(若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至今的審計報告)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報名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北京時間)。
本招標項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施工期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標段I)招標人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上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場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規劃總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設600MW,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20kV海底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電網。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項目為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施工期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標段I),主要是為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一期工程實際施工及設備安裝的質量、進度、管理、安全等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服務,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負責指導招標人完成工程質量檢查工作的有關程序性文件。
2、投標人應依據《海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及海上風電建設工程的相關驗收規程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計劃等及時開展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3、投標人應根據現場施工實際情況開展階段性工程技術咨詢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施工管理、施工技術、工程設計、工程實體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咨詢意見。
4、投標人本著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工程建設過程開展工程技術咨
詢服務工作。工程技術咨詢專家組應認真研究相關資料和文件完成項目工程技術
咨詢工作任務。
5、投標人按照《海上風力發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及海上風電建設工程的相關驗收規程的要求,指導招標人完成階段性驗收等工作。
6、服務周期
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申能海南CZ2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一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
具體見招標文件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咨詢甲級資信證書。
(三)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5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務內容頁、簽字蓋章頁)。
(四)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備1項5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工程技術咨詢服務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務內容頁、簽字蓋章頁、委派證明、職稱證書、本單位社保證明等)投標人擬派項目團隊中電氣、土建、安全、鋼結構、海工等相關專業人數均不少于2人,且全部為中級職稱及以上。(證明材料應包括職稱證書、本單位社保證明等)
(五)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2021-2023三個年度(若2023年未出則向前順延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表)。(若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至今的審計報告)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報名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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