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已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施工總承包
2.2項目編號:HKG-JS-202409204
2.3建設地點: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會展路東側、規劃詹莊路北側。
2.4項目概況:A17地塊用地面積約39159.49㎡,總建筑面積約121997.13㎡,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約88060.99㎡,主要建設安置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地下建筑面積約33936.14㎡,主要建設機動車車庫等。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招標人平行發包工程除外,詳見合同附件10)、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圖紙答疑、圖紙審查意見及回復等相關資料)范圍內施工的所有內容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2.6質量要求:合格,滿足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規范要求。
2.7計劃工期:750日歷天。
2.8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專項借款。
2.9安全要求: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11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該條件)。
3.2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資質等級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3財務要求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投標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須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或基本戶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若投標人為子母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子公司需提供子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提供母公司財務審計報告不視同子公司財務狀況良好)。
3.4項目經理要求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如為聯合體,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注冊人員查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注:①項目經理應在本單位繳納社保,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職的需承諾中標后可隨時撤離其他任職在建項目(以招標文件中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諾為準);②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證書掃描件,在投標企業辦理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合同)、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未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情況;在近三年內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沒有行賄犯罪行為(提供書面承諾)。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18日-投標截止之日,以事實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2)投標人須提供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相關主體(含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若上述對象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存在失信記錄的,拒絕其參與本次投標活動。查詢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后,投標截止時間前,查詢結果需顯示網頁時間。
注:(1)若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成員均應滿足信譽中(1)、(2)要求。
(2)對于投標人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6聯合體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所有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若聯合體有兩家成員在本項目中共同承擔同一專業任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相應專業的資質等級;如承擔不同專業任務,直接按照聯合體協議中承擔該專業任務的成員單位資質等級確定聯合體相應的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成員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參加投標。
3.7其他要求
(1)除聯合體內部外,單位負責人(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的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協議控股)、管理關系(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一些事業單位)的不同單位,均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投標人提供加蓋公章的聲明函)。
(2)投標人(聯合體)在投標過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在投標企業辦理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合同)、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注: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獲取了招標文件并不視為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在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獨立負責,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0月23日09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時00分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已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韓佐等城中村改造項目A17地塊施工總承包
2.2項目編號:HKG-JS-202409204
2.3建設地點: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規劃會展路東側、規劃詹莊路北側。
2.4項目概況:A17地塊用地面積約39159.49㎡,總建筑面積約121997.13㎡,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約88060.99㎡,主要建設安置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地下建筑面積約33936.14㎡,主要建設機動車車庫等。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招標人平行發包工程除外,詳見合同附件10)、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圖紙答疑、圖紙審查意見及回復等相關資料)范圍內施工的所有內容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2.6質量要求:合格,滿足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規范要求。
2.7計劃工期:750日歷天。
2.8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專項借款。
2.9安全要求: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2.10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11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該條件)。
3.2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資質等級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3財務要求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債務,投標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須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或基本戶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若投標人為子母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子公司需提供子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財務審計報告,提供母公司財務審計報告不視同子公司財務狀況良好)。
3.4項目經理要求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如為聯合體,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注冊人員查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注:①項目經理應在本單位繳納社保,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職的需承諾中標后可隨時撤離其他任職在建項目(以招標文件中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諾為準);②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證書掃描件,在投標企業辦理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合同)、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未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情況;在近三年內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沒有行賄犯罪行為(提供書面承諾)。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18日-投標截止之日,以事實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2)投標人須提供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相關主體(含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若上述對象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存在失信記錄的,拒絕其參與本次投標活動。查詢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后,投標截止時間前,查詢結果需顯示網頁時間。
注:(1)若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成員均應滿足信譽中(1)、(2)要求。
(2)對于投標人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6聯合體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所有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若聯合體有兩家成員在本項目中共同承擔同一專業任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相應專業的資質等級;如承擔不同專業任務,直接按照聯合體協議中承擔該專業任務的成員單位資質等級確定聯合體相應的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成員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參加投標。
3.7其他要求
(1)除聯合體內部外,單位負責人(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的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協議控股)、管理關系(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一些事業單位)的不同單位,均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投標人提供加蓋公章的聲明函)。
(2)投標人(聯合體)在投標過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在投標企業辦理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合同)、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注: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獲取了招標文件并不視為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在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獨立負責,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將視為無效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0月23日09時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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