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煤炭經營公司銷售集團華南銷售分公司高欄港辦事處2024-2025年第三方煤炭質量及水尺計重檢驗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招標范圍:
1.煤質檢驗:從商品煤樣的采、制、化等品質檢驗,到用戶依據檢測證書結算為止,并出具煤炭檢驗月度分析報告。進出港煤檢驗包括: 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
2.水尺計重:從商品煤各項目的計量檢驗,到依據檢測證書結算為止,并出具水尺計重月度分析報告。其中智能水尺計重服務包括:開發用于水尺計重的智能化檢測系統,可通過軟件讀取水尺測深值,輔助完成水尺計重工作。在使用過程中不斷改進、升級,提高智能化水平,更加適應于港口工作環境,提升系統的工作效率與準確率。與之前的傳統方式相比,能體現數字化、信息化在水尺計重過程中的應用,減少人為操作環節。具有依據行業標準開展水尺計重的能力,使用智能系統開展煤炭水尺計重服務,通過人工讀數復核完成水尺計重工作。
2.1.2 本項目劃分為兩個標段,具體如下:
第一標段:服務期限內高欄港煤炭質量檢驗量的100%,預計煤炭質量檢驗量見下表;
第二標段:服務期限內高欄港煤炭水尺計重檢驗量的100%,預計煤炭水尺計重檢驗量見下表;
港口:高欄港 |
預計煤炭檢驗量 (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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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內容 |
第一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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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質量檢驗 |
進出港煤質檢驗 (人工采制化) |
373 |
進出港煤質檢驗 (智能采制+人工化驗) |
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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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內容 |
第二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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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水尺計重 |
進出港水尺檢驗 |
2351 |
注:檢驗量為預估工作量,不作為結算依據,以實際發生為準(a.進出港煤質檢驗(智能采制+人工化驗)費用為進出港使用國能珠海港務港口煤炭智能采制系統及使用該系統智能采制設備后的人工化驗費用,包含制樣系統無法正常使用時人工制樣費用;b.如港口煤炭智能采制化系統全流程使用,則煤炭質量檢驗量相應減少)。
2.1.3 服務地點: 珠海港務有限公司、目的港/異地。
2.1.4 服務期限:第一標段自招標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第二標段自招標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注:服務期限內,結算總金額達到中標金額合同自動終止,超出部分免除支付。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煤質檢驗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CMA)證書(檢測能力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分)、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有效的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認可能力范圍應包含a.全水分、b.工業分析(水分、灰分和揮發分)、c.全硫、d.發熱量、e.煤灰熔融性、f.氫;所有檢測項目依據現行有效國標,但不能用快速測定方法)。
(4)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的計量認證(CMA)證書附表中的檢測能力或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中認可的檢測能力范圍應包含:商品煤樣的采取、煤樣的制備(包括人工和機械采樣,依據GB/T 474、GB/T 475、GB/T 19494.1和GB/T 19494.2現行版本)。
水尺計重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經營許可證》或《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資格證書》或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認可能力范圍應包含水尺計重)。
注1:第一標段投標人分公司實驗室或投標人全資子公司實驗室視為自有實驗室。
注2:第一標段投標人須明確1個具體的實驗室作為本標段擬投入的自有實驗室,不能共用多個實驗室的資質、業績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煤質檢驗業績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有效期、執行期等檢測服務期限包含以上時間段或其中一段時間為準),投標人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累計已完成煤質檢驗數量不低于1000萬噸。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有效期或執行期等檢測服務期限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體現擬投入本標段自有實驗室名稱、時間范圍在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煤質檢驗已完成數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已完成的數量以用戶證明為準,用戶證明跨年度的,按時間(月)比例進行折算。
水尺計重業績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有效期、執行期等檢測服務期限包含以上時間段或其中一段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水尺計重(海運)累計已完成量不低于600萬噸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有效期或執行期等檢測服務期限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須體現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對應合同水尺計重(海運)已完成數量,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水尺計重(海運)已完成數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已完成的數量以用戶證明為準,用戶證明跨年度的,按時間(月)比例進行折算。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2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