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山東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莒縣等八個風電場一次調頻主動支撐功能升級改造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山東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觀海路75-1號。為能有效響應山東電網[2023]211號文件的要求。同時,滿足 山東監管辦公室關于《山東省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山東省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考核要求。在原有新能源廠站增加通過一次調頻主動支撐系統一套,與站內原有風機能量管理平臺、AGC、SVG、PMU裝置等進行數據交互,并完成現場驗收測試。原有站內能量管理平臺、AGC、SVG、PMU按需進行對應的功能升級。
2.1.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莒縣等八個風電場一次調頻主動支撐功能升級改造,詳見技術部分。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45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2.1.4質量要求:
(1)投標人應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計劃。詳盡全面的用戶需求調研分析是系統實施的基礎,做好需求調研分析以及系統設計工作,做好系統各階段實施計劃,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招標人提交各個階段的計劃、方案、報告、質量檢測、項目進展狀態等相關文檔。
(2)在項目實施、試運行期間,投標人應指定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在現場負責系統的運行和維護,若系統出現問題或故障,投標人應免費進行故障處理和軟件更新。
(3)質保期內,投標人應提供7×24小時的服務響應,并提供技術支持人員的名單和聯系方式,保證招標人可隨時找到相應的技術人員。如投標人在12小時內無法遠程解決招標人所提出的維修要求,必須在報修24小時內派工程師到達現場。投標人必須保證在報修36小時內恢復系統的正常運行。
(4)做好招標人培訓工作。系統用戶培訓工作的好壞關系到系統貫徹與實施的質量與效率,培訓教師、培訓工作量、受訓人員、培訓考核等都應具有較高質量和水平。
2.1.5服務地點:本項目服務地點為莒縣、膠南、文登、新區、諸城、夏津一期、夏津二期、新泰風電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電(或光伏)電站調頻系統(或主動支撐系統)供貨或施工或改造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