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武 150MW 光伏發電項目EPC 工程總承包建設資金來自20%自籌,80%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 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長武 150MW 光伏發電項目EPC 工程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陜西省咸陽市長武縣丁家鎮、棗園鎮、亭口鎮、巨家鎮及 昭仁鎮
2.4 建設規模:150MW
2.5計劃工期: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共 277 天。
2.6 招標范圍:長武 150MW 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及光伏場區(不含送出 線路)的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 設備材料的采購(甲供設備除外)、運輸和 管理,全部建筑安裝施工及調試、試運, 通訊連接、設備及系統調試、電網驗收、 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保、并網手續辦理,相關專項驗收、協調及其他等全部工作。 預制艙設備為甲供,包含艙體、高低壓開關柜、充氣柜、接地變兼站用變、接地 變及電阻柜、站用變、光功率、風功率、綜自、交直流電源、工業電視(僅包含 升壓站內視頻監控)、柴油發電機、GIS。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 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 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 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 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
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 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 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 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 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 (平原荒漠/山地/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 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50MW(或 MWp)及 以上(平原荒漠/山地/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 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 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 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 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 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 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 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乙級 及以上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 有 2 個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地/農光(含林
光)互補)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水利水電工程 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農光(含林光)互補)光伏 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和承試類三級電 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36 號)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 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 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 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 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 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 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 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 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 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 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 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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