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劍河縣柳川風電、和平風電、九龍基風電和天柱縣石洞風電 4 個項目單個項目裝機規模均為 100MW,單個項目均擬安裝 20 臺單機容量為 5MW 的風力發電機組,項目建設位置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和天柱縣,屬于集中式復雜ft地風電項目,分別由貴州清水江水電有限公司下屬項目公司劍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柱凌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
劍河縣柳川風電場由劍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位于貴州省黔
東南州劍河縣柳川鎮北部,巫包溪、平復溪、巫作溪附近,新建一座 220kV 升壓站,220kV 采用單母線接線,以 1 回 220kV 外送線路接入柳川 220KV 變電站,新 建線路長約 5km,場址周邊有省道 S88、S311、劍榕高速及在建的劍黎高速經過, 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
天柱縣石洞風電場由天柱凌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位于貴州省天
柱縣江東鎮東北側,新建 1 回 110kV 線路接入 110kV 渡馬變,新建線路長約
28km。本項目風電場區臨近交通干線 G242 國道、X808 縣道,交通條件較為便利。
劍河縣和平風電場由劍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和平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新建 1 座 220kV 升壓站(與九龍基風電場共建),升壓后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到柳川升壓站再統一送到柳川變電站,新建道路長度約 24km,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
S88、S311 省道經過,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
劍河縣九龍基風電場由劍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位于九龍基
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新建 1 座 220kV 升壓站(與和平風電
場共建),升壓后通過 1 回 220kV 線路接入到柳川升壓站再統一送到柳川變電站,新建道路長度約 24km,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 S88、S311 省道經過,另 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
本招標項目共分 2 個標段,中標單位需與單個項目所屬投資建設的項目公
司簽訂合同。
Ⅰ標段:劍河縣柳川風電場工程監理和天柱縣石洞風電場工程監理。
Ⅱ標段:劍河縣和平風電場工程監理和劍河縣九龍基風電場工程監理。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單個風電場工程從設計、采購、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準備到工程安裝、分部試運、整體調試、通過試運行后移交生產全周期(按照裝機規模選擇)所應 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包括風機與箱變基礎、場內外道路、吊裝平臺及附屬設施, 風機、塔筒、箱變、集電線路等安裝及調試,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
2.2.2 單個風電場全部水土保持工程的監理,出具水土保持監理報告;
2.2.3 單個風電場全部環境保護工程的監理,出具環境保護監理報告;
2.2.4 單個項目 110kV/220kV 等送出線路及其配套工程施工監理(含送出工程水保、環保監理)。
2.3 工程服務期限
單個風電場項目工程建設總工期為 18 個月,計劃在 2024 年 12 月至 2026 年 期間有序開工建設并完成竣工驗收,單個風電場工程從施工階段、分部試運、整 體調試、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尾工缺陷消除及竣工驗收,不包括缺陷責任期 和保修階段。具體開始監理時間以招標人發出的開始監理通知中寫明日期為準, 至項目全容量并網發電、竣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投標人應具備工程監理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并在人員、實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投標人近 18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具有集中式ft地風電項目
的 2 個 50MW 以上工程監理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六章投標格式文件)。
3.5 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人員:擬投入本合同實施的監理人員結構合理、人員足夠、專業齊全、經驗豐富,監理人員均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如下:
3.5.1 總監理工程師: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持有土建、機電類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至少全過程參加過 2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項目性質與規模的監理服務并擔任主要負責人(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5.2 安全監理人員(安全副總監或安全監理工程師):具有初級及以上相
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至少有 1 個及以上類似項目全過程安全監理服務業績。
3.5.3 主要土建及金結設備監理人員:至少有 1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土建、風機設備吊裝施工全過程監理服務。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3.5.4 主要設備安裝監理人員:至少有 1 個以上類似本工程設備安裝項目的全過程監理服務。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3.5.5 水土保持專業監理人員要求:應當配備具有水土保持專業監理資格的
工程師,且專業監理工程師至少有 1 個及以上類似項目水保監理業績。
3.5.6 合同、造價監理人員:至少有 1 個及以上類似項目監理服務業績。
3.6 其他
3.6.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
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6.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 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 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 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 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1)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2)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