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二期暨廠內煤棚9.07558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利用公司廠區內兩座煤棚頂部鋪設光伏組件發電,建設項目直流側總容量9075.58kWp,交流側總容量7680kW,容配比1.18。其中小煤棚直流側裝機容量3001.2kWp,交流側裝機容量2560kW;大煤棚直流側裝機容量6074.38kWp,交流側裝機容量5120kW。項目建設規模為9075.58kWp,擬選用擬610Wp-N型單晶雙玻無邊框組件14878 塊,光伏組件擬采用固定式安裝方式,在煤棚頂部安裝專用壓型鋼板后,光伏組件采用結構膠固定在壓型鋼板上。組件安裝方位角與煤棚朝向一直,為-20°/160°,其中南向(方位角-20°)組件的傾角安裝范圍在0°~23°,北向(方位角160°)組件的傾角安裝范圍在0°~16°。逆變器擬采用320Wp組串式逆變器,共24臺,其中小煤棚安裝8臺,大煤棚安裝16臺。項目采用“自發自用,全額消納”模式,規劃以2回6kV電纜接入廠內6kV高壓廠用段備用間隔。其中小煤棚接入廠區OBD04段備用間隔,大煤棚接機組廠用公用段的備用間隔段OBD01-19。
2.1.2招標范圍:新建綏中公司綏中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二期暨廠內煤棚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組件功率不低于 610 Wp,組件數量為 14878 塊,建設規模合計 9075.58 kWp,由電網按集中式新能源項目進行并網管理。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并直至本項目全容量并網的所有工作(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本項目發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本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及提供服務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臨時工程、永久工程的勘察設計及其設計優化,投標人負責提供勘察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施工圖、竣工圖等,并包含根據有關規定的審查。
2)設備/材料采購: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設備、材料和相應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的采購、運輸,投標人負責設備及材料的卸貨、保管等。
3)工程施工:包括本工程所有的臨時工程、永久工程的施工準備及施工,投標人負責所有的道路、場平、安全措施、建筑安裝工程等直至完工移交。
4)本工程所涉及的其他工作: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的項目管理、試驗檢測、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和質保期內的相關服務等,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審計。
5)本工程所涉及的協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方關系協調、審核批復、并網等手續辦理。
2.1.3包括的工作,但不限于:
1.永久工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范圍。
2.臨時工程的勘察設計與施工范圍。
3.竣工驗收工作范圍。
4.技術服務工作范圍。
5.培訓工作范圍。
6.保修工作范圍。
2.1.4工作界區,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場區、集電線路和接入綏中公司廠用電網(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接入系統審查意見為準)內的設備及電纜屬于投標人的設計、采購、施工范圍。
2.光伏場區防洪、排洪設施的設計、采購、施工屬于投標人的承包范圍。
3.施工期間廠內的用水、用電由招標人免費提供。
4.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劃要求,負責在現場設計并修建現場所需要的臨時設施(包括臨時生產、生活與管理房屋、現場的道路、需硬化的場地、供水、供電、供暖、通訊、管理網絡等設施)。并在完工移交生產時,按招標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復場地。
5.投標人應負責甲供設備的管理。
6.工程竣工前的運行管理
本工程為EPC交鑰匙工程,根據光伏發電的特點,采用小煤棚、大煤棚分步施工、并網方式。電站投運的相關安全措施、投運方案編寫由投標人負責并報招標人和監理審核同意,設備帶電的相關操作和組織工作、并網前運行管理和維護、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2.1.3計劃工期:
本項目施工總工期為5個月,分步施工,具體開工時間由招標人通知確定,但總工期不變。暫定:2024年12月30日,小煤棚光伏并網發電;2025年12月30日,大煤棚光伏并網發電。投標人應充分考慮項目地雨季、冬季施工條件。
2.1.4質量要求:(1)設計質量目標:方案優化、指標先進、嚴格評審、供圖及時、設計變更率≯3%。(2)設備質量目標:選型合理、技術可靠、嚴格監造、供貨及時、設備缺陷率為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4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此項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此項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