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2025-2027年消防服務(三年)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負責公司所轄范圍內的公共區域、生產區域、基建區域、辦公區域、公寓和外圍生產區域開展消防服務工作;火災預防與撲救及應急救災搶險等工作;響應和參加地方政府消防應急聯建、聯防、聯動服務工作,接受地方政府“119”指揮中心調度,參與社會搶險救援等工作。依據《消防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等法律法規要求,大型發電廠按照二級消防站建站標準及消防隊人員配置標準組建專職消防隊。
2.承擔甲方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3.定期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督促單位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5.掌握甲方區域內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點部位等情況,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
6.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專業技能訓練,配備并維護保養裝備器材,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處置的能力;
7.按甲方要求做好動火監護、高風險項目及機組開停機現場監護工作;
8.制定甲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管理及維護保養好消防應急器材、設施;
9.組織消防隊員的日常訓練和指導培訓義務消防隊;
10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11.消防站值班室(消控室)24小時安排專人輪值接聽報警(工作)電話及進行視頻防火監控;
12.定期向甲方和地方消防救援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13按甲方制度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14履行甲方專職消防隊職責,平時做好防火檢查、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消防培訓、宣傳等工作,在有火險、應急救援情況下及時出警處置。
15協助當地政府的消防檢查、培訓宣傳、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企事業單位環境熟悉、消防設施、政府管轄范圍水源、道路等踏勘熟悉、火災、應急救援活動等。
16能熟練操作消防、應急、消防車等裝備、特別是消防高噴車等裝備。
服務期限:為2025年1月1日開始,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總服務期36個月。
服務地點: 浙江舟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當地白泉、干覽二鎮轄區;并接受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隊、定海區消防救援大隊統一調度指令,參加轄區及周邊地區的防火、消防救援、應急處置。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消防隊服務合同業績2份,且合同載明服務期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