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公司矸電公司2024年灰渣拉運及灰場機具車輛運營外委承包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矸電公司2×300MW機組每年預計產生爐渣、粉煤灰量約86萬噸,脫硫系統產生石膏約5.13萬噸、脫硫廢水產生泥餅約0.875萬噸,石膏和泥餅需用裝載機裝車。根據生產要求,按照矸電公司和環保要求以及灰場統一規劃需將機組產生的爐渣、粉煤灰、石膏、泥餅拉運至灰場指定位置,平均運距約4公里(此距離為單程運距,服務期限內不因實際運距的變化而調整運輸費用),并按照國標、行標及矸電公司環評要求,需要將爐渣、粉煤灰、石膏、泥餅攤平后進行碾壓、覆土及灑水等工作,并保持灰場內運輸道路平整、無揚塵。脫硫系統制漿用石灰石料每年約3萬噸,不定時用裝載機將石灰石料從石灰石棚庫裝、卸至制漿樓斗提機料斗。在服務過程中,要保證灰場范圍內的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同時做好雨季的防洪、抗洪工作。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括爐渣、粉煤灰、石膏、泥餅的裝、運、卸及攤平、碾壓、覆土全過程,以及石灰石裝、卸全過程。
2.1.3服務期:合同簽訂后招標人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0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灰渣運輸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運輸服務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提供的以下車輛必須為自有車輛,至少滿足以下數量配置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1)環保運輸車8臺,提供行駛證和環保信息隨車清單(符合國五或以上排放要求);2)灑水車3臺、霧炮車1臺、吸污車1臺、吸塵車1臺、交通指揮車1臺,提供購買合同或購買發票或行駛證;3)挖掘機1臺、振動壓路機1臺、推土機1臺、裝載機2臺,提供購買合同或購買發票。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