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寧東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初步設計(水廠部分)編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1.1項目概況:為確保完成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涉及寧夏煤業公司問題整改任務。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及《寧東基地管委會自然資源局關于加快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消除國家能源集團重大問題隱患治理掛牌督辦的重大I類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隱患和解決煤制油化工板塊黃河水用水指標短缺問題。本項目新建產水約20000m3/d 寧東地區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現對該項目初步設計(水廠部分)進行招標。主工藝:預處理+膜濃縮+濃水處理(去除濃水COD和氨氮)+廢氣治理,產品水回用。
2.1.2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5個日歷天提供初步設計。
2.1.3項目建設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寧東鎮梅花井礦區寧東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廠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和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高鹽礦井水、中水或工業污廢水處理采用“預處理+膜濃縮”工藝的工程設計項目或EPC總承包項目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資格或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