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1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永城1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由陳官莊鄉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馬牧鎮24MW分散式風電項目、馬橋鎮48MW分散式風電項目、十八里鎮18MW分散式風電項目和臥龍鎮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組成,5個子項目為分別核準項目。
永城150MW分散式風電項目由陳官莊鄉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馬牧鎮24MW分散式風電項目、馬橋鎮48MW分散式風電項目、十八里鎮18MW分散式風電項目和臥龍鎮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組成,5個子項目為分別核準項目。
陳官莊鄉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以下簡稱“陳官莊風電”)位于河南省永城市陳官莊鄉,周邊道路能夠滿足風電設備大件運輸的要求。本項目擬設計安裝5臺6000kW風力發電機組。
馬牧鎮24MW分散式風電項目(以下簡稱“馬牧風電”)位于河南省永城市李寨鎮,周邊道路能夠滿足風電設備大件運輸的要求。本項目擬設計安裝4臺6000kW風力發電機組。
馬橋鎮48MW分散式風電項目(以下簡稱“馬橋風電”)位于河南省永城市馬橋鎮、李寨鎮。周邊道路能夠滿足風電設備大件運輸的要求。本項目擬設計安裝8臺6000kW風力發電機組。
十八里鎮18MW分散式風電項目(以下簡稱“十八里風電”)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鎮,周邊道路能夠滿足風電設備大件運輸的要求。本項目擬設計安裝3臺6000kW風力發電機組。
臥龍鎮30MW分散式風電項目(以下簡稱“臥龍風電”)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臥龍鎮,周邊道路能夠滿足風電設備大件運輸的要求。本項目擬設計安裝5臺6000kW風力發電機組。
五個項目合并配套獨立儲能25MW/50MWh(位置擬定中煤永城火電基地)。
(2)招標范圍:
本項目屬交鑰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內容:
1)完成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風電項目(含配套獨立儲能25MW/50MWh)、配套的110kV升壓站(集控中心)、進場(110kV升壓站、35kV開關站)道路、風電臨時道路(現有道路加固)、正式進場及檢修道路、涉及的全部35kV集電線路、箱變、35kV開關站、SVG等全部勘察設計工作。設計審查、專家論證等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2)完成本項目(除甲供外)所有的設備及材料采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5kV集電線路、電纜、鋼芯鋁絞線、光纜、110kV升壓站(集控中心)、35kV開關站等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工作。其中以下設備采用業主采購結果:風機、塔筒(含桁架、錨栓)、箱變、儲能電池預制艙、PCS預制艙。
3)完成本項目土建(含臨建)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塔筒(含桁架)、錨栓、箱變、35kV集電線路、電纜、儲能設備、110kV升壓站(集控中心)等土建(含臨建)、安裝及整體調試、試運行、項目整體驗收等工作。
4)配合本項目建設以及投產所需的相關合規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審批、行政許可等手續,落實項目的建設條件和投運條件。
5)負責落實目標項目的土地資源,確保不涉及任何用地方面制約因素,實際租地面積需滿足項目安裝建設風電150MW容量的要求。投標人協調與鄉鎮政府或村委會簽署土地補償協議,負責協調本項目全部用地工作,其中風機(含混塔基礎、桁架塔基用地)、箱變、升壓站、開關站占地為永久占地,所需占地費用(含青苗補償、土地賠償費、流轉手續費、土地出讓費、社保費等)由發包人負責支付;集電線路塔基、場區道路(檢修道路)、直埋電纜溝占地為租地,租地費(含20年地租、青苗補償、土地賠償等費用、流轉手續費)由投標人負責協調,發包人負責支付,施工便道、棄渣場、施工影響區為臨時占地,臨時占地補償費由投標人負責。
6)運用國內外先進前沿技術打造智慧基建、智慧風電及升壓站實現無人值守。智慧基建技術規范書詳見發包人附件21。
7)完成本項目所需生活設施建設。
8)招標文件中雖然未列出,但對于一個風力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9)投標人負責在各場站數據終端預留充足接口,便于區域運維中心進行數據采集。
10)投標人負責將電化學儲能監測信息預留接口接入區域運維中心,監測范圍包括電化學儲能電站電池組、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變流器(PCS)、消防系統、網絡安全運行環境以及其他重要電氣設備,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具體詳見發包人要求附件一“項目概況和工程范圍”。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計劃工期:暫定2024年12月25日至2025 年12月25日全容量并網發電(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建設地點: 河南省永城市(具體位置以發包人指定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附營業執照);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并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3.2資格要求2:業績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不含投標截止當日),同時具有裝機容量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的EPC總承包投運業績(2個)及裝機容量50MWh及以上的儲能電站的EPC總承包投運業績(1個)。
注: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投運業績要求的材料包括:合同掃描件+投運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需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投運證明材料可以是甲方蓋章的完工證明、移交證明或竣工驗收簽證等能有效證明項目投運的證明材料。
3.3資格要求3:擬派團隊人員要求。
(1)EPC總承包項目經理,需滿足以下要求:
1)須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掃描件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掃描件);
2)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并提供承諾書;(投標人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
3)須提供從2019年1月1日以來至少一項100MW及以上風電施工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2)設計總工程師(設計經理)需滿足以下要求:
1)須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結構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并提供承諾書。(投標人須提供一級注冊結構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掃描件和設計總工程師無在建承諾書)
2)須提供從2019年1月1日以來有至少一項100MW及以上風電設總業績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說明:上述關于“主要人員”的業績要求,須提供有效合同及任職證明文件(合同中能體現“主要人員”姓名的可不單獨提供任職證明文件;若合同中不能體現的,可由合同中甲方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投標人自身出具任職證明文件,任職證明文件須蓋章)。
3.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掃描件或其它電子圖片。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存在關于“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不響應,投標將會被否決。
(4)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3.1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并同時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以評標委員會在相關官網或者權威網站查詢為準,相應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但應按照評標辦法中“投標文件格式”評分條款對投標人酌情扣分;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應證書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
(5)“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提及擬定的“項目經理”“設計總工程師(設計經理)”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且不得在合同簽訂、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換。若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更換調整的,更換調整的人員資質、業績、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標文件中相關人員,且需征得招標人同意。
(6)“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證書有效期應覆蓋開標日期,并有證書本人簽字。日期過期或證書缺少簽字的,允許澄清補正,成功澄清補正的,視為滿足相關資格要求,但視為投標文件編制質量較差,評審時按“相應評分辦法”(如有)處理。
(7)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均應提供《供應商廉潔承諾書》(具體格式詳見第六章 《供應商廉潔承諾書》)。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 2024年11月22日9:00:00 到 2024年11月29日17:00: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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