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風電示范項目總裝機容量 1200MW,其中一期 600MW 已取得電力接入批復。為加快二期 600MW 建設,需啟動二期 600MW 電力接入 系統方案編制。同時為推動海南省氫能產業發展以及促進電力消納, 招標人擬投 資建設申能海南綠色氫基能源示范項目,該項目利用 CZ2 項目所發部分電量生 產綠氫和綠甲醇。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兩個標段:
標段 I: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二期 600MW 接入系統方案技術 咨詢服務
投標人須結合 CZ2 項目一期 600MW 接入系統方案相關結論、中國南方電 網有限責任公司和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南方電網公司風電場接入系統設 計內容深度規定》和相關規范規程,開展 CZ2 項目二期 600MW 接入系統、輸 電規劃、電能質量、過電壓、安全穩定等專題研究, 編制相應報告,組織相關會 議評審(招標人、電力部門及第三方) ,通過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南方 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等)審查,完成手續辦理,取得中國 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同意 CZ2 項目二期接入系統批復文件。
標段 II:申能海南綠色氫基能源示范項目供電方案技術咨詢服務
投標人須研究國內綠電直供政策文件及方案、電力部門相關規范規程及要求, 結合 CZ2 項目接入情況、綠色 ISCC 認證相關要求及綠色氫基項目經濟性等, 開展供電方案專題研究。
投標人須分析供電方案在滿足綠色 ISCC 認證要求及項目經濟性的情況下 與現行政策、電力部門相關規范規程及要求的差異點, 研究解決方案,組織協調 會(招標人、電力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 進行方案討論,探究滿足各方意見的方 案。在滿足綠色 ISCC 認證要求及項目經濟性的情況下完成最終報告編制,組織 相關會議評審(招標人、電力部門及政府相關部門) ,完成報告審查,取得省級 以上電力部門同意綠色氫基能源示范項目供電方案意見。
具體見招標文件要求。
2.3 授標原則:本次招標標段 I 與標段 II 共同選取同一名中標人,與招標人 就申能海南 CZ2 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二期600MW 接入系統方案技術咨詢服務和 申能海南綠色氫基能源示范項目供電方案技術咨詢服務分別簽訂合同。
3.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 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 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 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送電工 程)專業甲級資質證書;
2.具有電力行業工程咨詢甲級資信證書。
(三)業績要求
投標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 1 項裝機容量在 300MW 及以上且接入電壓等級220kV 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接入 系統設計服務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務內容頁、簽字蓋章頁)
(四)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 2021-2023 三個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則向前順延一年)經 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表)。若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 應提供成立以來至今的審計報 告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 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