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使用單位 |
交貨時間 |
1 |
照明綜保 |
50臺 |
井工三礦 |
合同簽訂后45天內 |
2 |
照明綜保 |
16臺 |
||
3 |
照明綜保 |
15臺 |
井工一礦 |
具體參數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5天內
2.4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倉庫
2.5 報價方式:固定總價(含稅)
2.6 付款方式:采用9-1付款方式:
乙方將設備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并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憑收訖貨物的驗收憑證、貨物驗收合格文件等資料向乙方支付貨款。因乙方原因無法及時結算,甲方不承擔由些帶來的任何責任。
1、設備依據技術標準及驗收條件安裝調試(運行一個月),經甲方簽署設備考核驗收證書,甲方向乙方支付交付設備合同價的90%。
2、質量保證金為設備合同價的10%,質保期內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期滿后符合質量保證要求,經甲方檢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支付合同余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須為投標產品的生產廠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經銷商。
3.3 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同類型產品銷售業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3.4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的有效期內的礦用安全標志證書及防爆合格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 2024年12月3日 15:00 到 2024年12月19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