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河北新樂市200MW農光互補發電項目場址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新樂市正莫鎮、大岳鎮境內。根據河北省委加快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要求,本項目秉承“應種盡種”原則,在光伏支架底部適宜種植區域規劃建設農業種植大棚和農業養殖大棚。
2.2 招標范圍
河北新樂市200MW農光互補發電項目農業設施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農業種植大棚和農業養殖大棚及配套的管理室、給排水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交通設施等全部設計工作、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全部建筑(包括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等)、裝飾裝修、安裝及調試工程、全部設備材料的到貨驗收及保管、試運行、消缺、配合政府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辦理移交運營手續、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配合業主辦理建設手續、用地手續等。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于2024年12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5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2025年9月30日前通過政府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
①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具有至少1個作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農業大棚工程或農業復合光伏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漁光互補或牧光互補或農光互補的內容)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1個農業大棚工程或農業復合光伏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漁光互補或牧光互補或農光互補的內容)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1個農業大棚工程或農業復合光伏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漁光互補或牧光互補或農光互補的內容)施工業績。
說明:若投標人提供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以聯合體成員在該業績中承擔具體工作和在本項目承接工作聯合認定(以合同文本等證明材料及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為準)。
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農業大棚工程或農業復合光伏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漁光互補或牧光互補或農光互補的內容)擔任項目經理的履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兩年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聯合體各方專業范圍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方不超過3名(含牽頭方)。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09時整至2024年12月10日17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