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徐圩新區物流大道沿線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615萬元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他。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新建總容量約3MWp的分布式光伏工程,包含項目的施工、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徐圩新區物流大道沿線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橋架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徐圩新區物流大道沿線分布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橋架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1 供應商是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 業績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供應商至少承擔過一次合同額不小于5萬元的橋架供貨業績(項目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合同須能清晰反映項目名稱、甲乙雙方單位名稱、項目內容、合同金額、簽訂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
如合同不能體現相關內容,需同時提供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可);
3 信譽要求:
3.1未被有關部門限制在采購項目所在地承接項目的;
3.2供應商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在評審階段,供應商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審委員會不得推薦該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人;
在成交候選人公示至發出成交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成交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采購人將取消其成交資格,并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注:以上信譽要求內容由各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附件承諾書要求進行承諾,并承擔作出虛假承諾的一切后果。
4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項目提供采購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參股的;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關聯任職股東或高管(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的;
(7)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供應商)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8)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采購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談判。
本項目不 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2-09 00:00到2024-12-1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