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資金已經落實,為企業自籌(其中:自有資金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內蒙古能源發電蘇尼特左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現對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調相機技術改造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滿都拉圖鎮境內,場區布置100臺單機容量5.0MW風機,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設置2×250MVA主變壓器,以一回220kV出線接至蘇尼特左旗巴彥杭蓋500kV匯集站。本項目220kV采用單母線接線,35kV采用擴大單元接線方式,35kV采用小電阻接地方式。風電場項目已于2023年12月投產發電。
本項目為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調相機技術改造EPC總承包工程。在風電場升壓站1#、2#主變35kV側各安裝一臺50Mvar調相機,調相機及附屬設備安裝在風電場原升壓站內。工作范圍主要包括除調相機本體外的設備采購、調相機接入系統、調相機主輔工藝系統及相關土建工程等。
2.2計劃工期:工期141日,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1月10日,計劃完工時間:2025年5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實際通知為準)。
2.3招標范圍:本工程發包采用EPC總承包的方式。
投標人的基本工作范圍是通過建設提供一整套符合工程驗收及長時間運行要求的調相機系統。涵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備、材料、機械、電氣、儀表控制、土建、建筑、采暖、通風、空調、給排水的設計、采購、設備監造、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和相關手續辦理等所有工程所需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升壓變、廠用電及直流系統、電氣、熱工、保護系統等除調相機本體設備外的系統全部設備及材料供應、監造(含調相機本體設備監造)、運輸、儲存、安裝;調相機改造工程的水、電、暖、通訊、地基處理、基礎沉降、土建及建筑工程;原有集電線路的避讓、防護及必要的處理;解決阻工問題等所有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完成與本工程相關的開竣工手續、工程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試驗、調試、檢驗、驗收(含質檢驗收)、售后服務、試運行、消缺、竣工驗收、竣工資料移交和最終交付運行等所有工作。質保期的相關服務(包含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
完成環保(施工及驗收)、水保(施工及驗收)、消防及火警(檢測、圖紙審查、驗收等)、特種設備(告知、驗收、取證)。
招標人負責土地預審及規劃選址意見書、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考古勘探報告編制、安全三同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職業衛生三同時、壓覆礦產資源報告、涉軍事設施批復、草原征占用報批、用地報批工作。
具體招標范圍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設計:包含勘察測繪、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執行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出版整理及竣工結算、設備類現場技術服務等的設計及管理工作,設計需得到發包人書面批準實施。承包人需完成技術交底、設計工代,派出設計代表駐現場解決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以及根據現場地形及征地調整所進行的動態設計工作,與本工程并網及竣工相關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項目可研、初步設計方案,如發生技術變更,變更方案必須報監理及發包人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
(2)設備、材料供貨:承包人承擔整個項目所需的除調相機本體設備外的升壓變、廠用電及直流系統、電氣、熱工、保護系統、電纜(含光纜)、電纜終端(中間)接頭、涉網設備(含改造所需設備)、計算機監控與保護、通信、通訊及計量設備等的采購、監造(含調相機本體設備)、運輸,承包人負責本招標項目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卸貨(含調相機本體設備)、二次倒運(含堆場)、場內外運輸、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承包人負責工程范圍內所有建筑、安裝和調試工作,負責配合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進行的工程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系統調試和啟動試運工作,負責工程調試、負責地方相關部門、電力質監部門和電網公司的驗收工作(包括項目報裝及并網手續辦理),負責環保措施實施、水保措施實施、職評安評措施實施、環保環評、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設計、實施和驗收及其他專項驗收工作。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完成所有設備標識(含介質流向指示等)、安全標識牌、消防標識、生活標識等標志標識的制作、掛牌工作、所有安全標識警戒線(含材料購買,并符合基建、生產管理標準要求)。本項目建設周期包含整個冬季,承包人需要自行考慮冬季施工各種措施費,包含在總報價中。
(4)設備的試驗及調試:調相機工程所有試驗及調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調相機本體及其附屬設備系統、各規格電纜、電氣一次設備系統、電氣二次設備系統、潤滑系統、冷卻系統、通訊系統、消防系統、后臺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的試驗調試。場區內所有設備及線路“五遙”(遙測、遙信、遙調、遙控、遙視)功能接入升壓站并完成調試;設備第三方檢測,穩控裝置、繼電保護整定的計算,通信工程技術服務,寬頻振蕩分析報告及評審;潮流與過電壓計算報告及評審;安全穩定控制專題研究報告及評審、電能質量測試、場站電磁暫態仿真建模、機電暫態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測評、涉網試驗等。所提供的并網檢測服務滿足國家、行業、國家電網的相關要求。
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編號、電能質量測算、保護定值、電能表計及相關設備的校驗和驗收、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督報告和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電力業務許可證及購售電合同辦理等,承擔本項目涉及的審查及驗收相關費用。
負責辦理項目開工的行政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電力業務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消防圖審及報備等;
(5)質保期內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缺陷處理等工作。
(6)負責合同中沒有約定但為了完成項目建設、驗收、投產和順利移交而必須完成的工程相關的工作。
(7)按照要求完成項目專項審批和驗收手續及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手續辦理。
(8)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使用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施工現場施行門禁管理,設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臉識別系統。
(9)本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同時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
除上述明確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調相機工程勘察設計,以及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檢測、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試運行、移交生產、培訓、驗收(包括階段驗收、相關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等)、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等內容,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需提供承諾)或內蒙古能源集團相關文件(詳見附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施工或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書
3.2.1.1設計資質: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2.1.2施工資質:施工單位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還應具有承裝、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以上資質證書均要求在有效期內。
3.2.1.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國內30Mvar及以上調相機總承包(EPC)合同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簽訂時間,至少一張與合同對應的有效發票及該發票的查驗截圖),如合同中無法體現承包內容,請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若無法提供有效發票,按照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期內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注冊為本單位),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2)項目經理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體規模容量1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項目經理需提供本企業2023年10月1日至今連續12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并提供承諾。
注:母、子公司資質和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投標單位以設計單位為主體,聯合一家施工單位進行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業績;設計單位滿足設計資質要求,施工單位滿足施工資質要求。
3.4投標人若獨立投標,需同時滿足全部資質要求和業績要求,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23時59分59秒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左旗滿都拉圖鎮境內,場區布置100臺單機容量5.0MW風機,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設置2×250MVA主變壓器,以一回220kV出線接至蘇尼特左旗巴彥杭蓋500kV匯集站。本項目220kV采用單母線接線,35kV采用擴大單元接線方式,35kV采用小電阻接地方式。風電場項目已于2023年12月投產發電。
本項目為蒙能東蘇達薩500MW風電項目調相機技術改造EPC總承包工程。在風電場升壓站1#、2#主變35kV側各安裝一臺50Mvar調相機,調相機及附屬設備安裝在風電場原升壓站內。工作范圍主要包括除調相機本體外的設備采購、調相機接入系統、調相機主輔工藝系統及相關土建工程等。
2.2計劃工期:工期141日,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1月10日,計劃完工時間:2025年5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實際通知為準)。
2.3招標范圍:本工程發包采用EPC總承包的方式。
投標人的基本工作范圍是通過建設提供一整套符合工程驗收及長時間運行要求的調相機系統。涵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備、材料、機械、電氣、儀表控制、土建、建筑、采暖、通風、空調、給排水的設計、采購、設備監造、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和相關手續辦理等所有工程所需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升壓變、廠用電及直流系統、電氣、熱工、保護系統等除調相機本體設備外的系統全部設備及材料供應、監造(含調相機本體設備監造)、運輸、儲存、安裝;調相機改造工程的水、電、暖、通訊、地基處理、基礎沉降、土建及建筑工程;原有集電線路的避讓、防護及必要的處理;解決阻工問題等所有協調工作及相關費用;完成與本工程相關的開竣工手續、工程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試驗、調試、檢驗、驗收(含質檢驗收)、售后服務、試運行、消缺、竣工驗收、竣工資料移交和最終交付運行等所有工作。質保期的相關服務(包含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
完成環保(施工及驗收)、水保(施工及驗收)、消防及火警(檢測、圖紙審查、驗收等)、特種設備(告知、驗收、取證)。
招標人負責土地預審及規劃選址意見書、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考古勘探報告編制、安全三同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職業衛生三同時、壓覆礦產資源報告、涉軍事設施批復、草原征占用報批、用地報批工作。
具體招標范圍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設計:包含勘察測繪、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執行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出版整理及竣工結算、設備類現場技術服務等的設計及管理工作,設計需得到發包人書面批準實施。承包人需完成技術交底、設計工代,派出設計代表駐現場解決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以及根據現場地形及征地調整所進行的動態設計工作,與本工程并網及竣工相關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項目可研、初步設計方案,如發生技術變更,變更方案必須報監理及發包人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
(2)設備、材料供貨:承包人承擔整個項目所需的除調相機本體設備外的升壓變、廠用電及直流系統、電氣、熱工、保護系統、電纜(含光纜)、電纜終端(中間)接頭、涉網設備(含改造所需設備)、計算機監控與保護、通信、通訊及計量設備等的采購、監造(含調相機本體設備)、運輸,承包人負責本招標項目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卸貨(含調相機本體設備)、二次倒運(含堆場)、場內外運輸、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承包人負責工程范圍內所有建筑、安裝和調試工作,負責配合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進行的工程各類檢驗、試驗、檢測等,系統調試和啟動試運工作,負責工程調試、負責地方相關部門、電力質監部門和電網公司的驗收工作(包括項目報裝及并網手續辦理),負責環保措施實施、水保措施實施、職評安評措施實施、環保環評、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設計、實施和驗收及其他專項驗收工作。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完成所有設備標識(含介質流向指示等)、安全標識牌、消防標識、生活標識等標志標識的制作、掛牌工作、所有安全標識警戒線(含材料購買,并符合基建、生產管理標準要求)。本項目建設周期包含整個冬季,承包人需要自行考慮冬季施工各種措施費,包含在總報價中。
(4)設備的試驗及調試:調相機工程所有試驗及調試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調相機本體及其附屬設備系統、各規格電纜、電氣一次設備系統、電氣二次設備系統、潤滑系統、冷卻系統、通訊系統、消防系統、后臺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的試驗調試。場區內所有設備及線路“五遙”(遙測、遙信、遙調、遙控、遙視)功能接入升壓站并完成調試;設備第三方檢測,穩控裝置、繼電保護整定的計算,通信工程技術服務,寬頻振蕩分析報告及評審;潮流與過電壓計算報告及評審;安全穩定控制專題研究報告及評審、電能質量測試、場站電磁暫態仿真建模、機電暫態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測評、涉網試驗等。所提供的并網檢測服務滿足國家、行業、國家電網的相關要求。
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編號、電能質量測算、保護定值、電能表計及相關設備的校驗和驗收、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督報告和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電力業務許可證及購售電合同辦理等,承擔本項目涉及的審查及驗收相關費用。
負責辦理項目開工的行政許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電力業務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消防圖審及報備等;
(5)質保期內由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缺陷處理等工作。
(6)負責合同中沒有約定但為了完成項目建設、驗收、投產和順利移交而必須完成的工程相關的工作。
(7)按照要求完成項目專項審批和驗收手續及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手續辦理。
(8)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使用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施工現場施行門禁管理,設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臉識別系統。
(9)本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要求主體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具備使用條件(詳見附件《關于新能源基建項目配置安全生產視頻監控系統的通知》新能[2023]15號),同時數據能上傳至內蒙古能源集團智慧工地平臺。
除上述明確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調相機工程勘察設計,以及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檢測、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試運行、移交生產、培訓、驗收(包括階段驗收、相關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等)、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等內容,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需提供承諾);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需提供承諾)或內蒙古能源集團相關文件(詳見附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施工或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諾);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從名單內移出的除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諾并附網站查詢截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需提供承諾)。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書
3.2.1.1設計資質: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2.1.2施工資質:施工單位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還應具有承裝、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以上資質證書均要求在有效期內。
3.2.1.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國內30Mvar及以上調相機總承包(EPC)合同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承包范圍、簽字蓋章、簽訂時間,至少一張與合同對應的有效發票及該發票的查驗截圖),如合同中無法體現承包內容,請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若無法提供有效發票,按照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期內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注冊為本單位),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2)項目經理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單體規模容量1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項目經理需提供本企業2023年10月1日至今連續12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不得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經理并提供承諾。
注:母、子公司資質和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投標單位以設計單位為主體,聯合一家施工單位進行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業績;設計單位滿足設計資質要求,施工單位滿足施工資質要求。
3.4投標人若獨立投標,需同時滿足全部資質要求和業績要求,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23時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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