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治安保衛管理處2024-2027年車輛外委維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煤炭治安保衛管理處2023年車輛外委維修合同已到期,根據治安保衛管理處車輛使用現狀,需對治安保衛處現用奇瑞瑞虎(5臺)、華泰圣達菲(1臺)、捷達(7臺)、移動式警務車(2臺)、警用電動代步車(1臺)、豐田2700(1臺)、尼桑皮卡(5臺)。
2.1.2采購范圍:對治安保衛處在用奇瑞瑞虎(5臺)、華泰圣達菲(1臺)、捷達(7臺)、移動式警務車(2臺)、警用電動代步車(1臺)、豐田2700(1臺)、尼桑皮卡(5臺)進行日常維修,維修范圍詳見《神東煤炭治安保衛管理處2024-2027年車輛外委維修項目及綜合單價限價明細表》,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要求。
2.1.3計劃服務期:簽訂合同后3年。
2.1.4質量要求:車輛維修更換配件必須使用原車、原廠配件(停產車輛使用相同品質的配件),中標方更換配件前需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材料報招標人審核。
2.1.5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
2.1.6質保期:一年。
2.1.7付款方式:按季度據實結算,結算費用=實際維修數量*合同單價-考核扣款。要求中標人提供發票掛賬,先付90%;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再付10%。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二類及以上機動車維修)或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汽車維修二類及以上)或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汽車維修二類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汽車維修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所提供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含稅、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發票開具日期須在2024年10月16日前(不含),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16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