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四川公司達州公司2025上半年脫硫石膏處置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達州發電有限公司建有2×300MW火力發電機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三大主機分別由東方電氣集團制造,兩臺機組分別于2007年和2008年投產,同時配有脫硝和濕法脫硫島。其中脫硫系統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工藝(單塔雙循環,無GGH),一爐一塔脫硫裝置,脫硫率不小于99%。石膏漿液處理系統,工藝水系統、石灰石儲存及漿液制備系統、廢水處理系統為兩臺爐公用。本次脫硫石膏處置量估算約為7萬噸(按實際過磅數量據實結算)。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全部處置招標人2025上半年(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發電生產的副產品脫硫石膏,包括脫硫石膏的運輸、裝卸車(招標人廠區工藝樓脫硫石膏上車由招標人負責)、處置。投標人保證脫硫石膏及時運出招標人廠區,以及合法、合規進行處置等。運輸及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政策的要求,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因石膏產量受機組負荷、入爐煤硫份影響,處置數量暫不確定,最終以招標人實際產量為準。招標方不承擔脫硫石膏出廠后或使用后所產生的相關責任。
招標方對合同期內脫硫石膏產量、品質不做任何承諾,投標方都必須對產出的脫硫石膏進行全部處置,并接受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招標方不提供脫硫石膏的臨時堆放場地,投標方自行承擔因本項目所需的設備、設施、車輛等一切費用。
2.1.3服務期:6個月,即自2025年2月1日0時至2025年7月31日24時。
2.1.4交貨地點:招標人廠區脫硫石膏堆置場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 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工業生產副產品(粉煤灰或爐渣或石膏)處置或購買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合同中無關鍵信息內容,可提供用戶證明、發票等第三方證明資料予以佐證)。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17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