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 400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程監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 400MW(預計容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擬建于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朔州市、晉中市、陽泉市、呂梁市、長治市、晉城市、運城市、臨汾市等地區,利用擬開發區域內居民住宅、企事業單位、養殖大棚等屋頂進行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項目整體規劃容量為400MW(預計容量),光伏組件擬采用 570Wp 及以上 N 型單面組件。本項目采用以 380V 全額上網模式為主,視電網條件可采用 10KV 或更高電壓等級接入方式。最終按實際并網容量據實結算,總容量 400MWp。
2.1.2 招標范圍:
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 400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程監理服務,具體包括:項目施工前期準備、初步設計到施工準備、土建、安裝、調試、環評、水土保持以及為完成項目建設的其他附屬工程、竣工驗收、合同結算、竣工結算、缺陷責任期等全過程監理。 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具體詳見合同技術規范書。
2.1.3 服務期限: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 3 年內或400MW全容量竣工通過驗收并網先到者為準。
2.1.4 質量要求:執行工程監理范圍內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安全生產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組織協調工作;審核、督促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形象進度計劃及完成情況,確保總工期按計劃實現,確保合同目標的實現。
2.1.5服務地點
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朔州市、晉中市、陽泉市、呂梁市、長治市、晉城市、運城市、臨汾市等地區。
2.2其他:
(1)本項目承包方式采用單價承包方式,總容量400MWp,最終按實際并網容量據實結算。投標人請評估自身履約能力,謹慎報價。
(2)工程建設計劃工期:山西公司山西新能源 400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分批建設,工程進度安排:項目計劃總工期 18 個月,自首批項目通過投決會之日起 18 個月完成全容量并網。首批項目通過投決會之日起 9 個月內完成 200MWp 容量并網發電,18 個月內完成合計 400MWp 容量并網發電,工程建設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3年內有效,以有效期到期或400MW全容量并網先到者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MW 及以上光伏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