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上海新上鐵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溫州南站旅途易購鐵路便利店直營店裝修工程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招標人為上海新上鐵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溫州南站。
2.2 項目內容:溫州南站旅途易購鐵路便利店直營店裝修。
2.3 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歷天
2.4 項目承接形式:
(1)本項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發包形式,在招標范圍內由于中標人漏算、多算、錯算等均不得增減。項目實施期間因招標人提出的設計變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減,以招標人的委派的第三方審價單位出具的報告為準。
(2)本項目由中標人總承包,不得轉包。一旦發現轉包,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向中標人索賠中標價5%的違約金。
(3)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管理人員、施工機具等必須到位,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中標人應提前提出書面報告,并經過招標人同意后方可實施。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含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鐵道部適行,以下均稱國鐵集團)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條件
(1) 投標人須為上海新上鐵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管理庫內企業;
(2)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企業資質和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3)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投標人沒有處于被暫停投標狀態。
(5)投標人沒有處于因招投標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或招標人企業主管部門處罰期限內。
(6)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評標公正性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潛在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8)投標人應保證《投標文件》不得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的內容。
(9)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且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
(10)投標人近兩年內所實施的所有項目不得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發生重大質量問題。
(11)投標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期間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記錄。
(12)承擔本項目前期方案編制和初步設計的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1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費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標,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上述材料請于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3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