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駐馬店熱電有限公司現有2×330MW熱電機組,鐵路專用線2012投入使用。公司年用煤量約160萬噸,接軌站為武漢鐵路局大劉莊車站,距離駐馬店公司距離為3.17公里。
2.1.2招標范圍:提供DF-4內燃機車一臺以及司乘人員;負責接軌站至電廠站的取送車作業;電廠站內的調車、過衡、對貨位、轉線和其它臨時作業等;負責進場機車的檢修、保養、維護和后勤保障工作等;所有機車上消耗品均由投標人負責。詳見技術要求。
2.1.3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總服務期三年,計劃服務期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合同一年一簽,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合同期限說明:本項目為三年服務類項目,為保證項目服務質量,招標人與中標人服務合同采用一年一簽模式。招標人根據國家能源集團內部供應商管理相關制度,完成對中標人當期服務合同履約評價,對于評價合格供應商,雙方簽訂下一年度書面合同,雙方合作繼續履行;對于評價不合格供應商,當期年度合同執行完畢,雙方合作終止,且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須綜合考慮本項目具體情況,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投標人全部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鐵路專用線機車租賃或牽引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類似鐵路專用線機車租賃運營管理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1-10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