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露天礦8-12線生產補勘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招標條件
本伊敏露天礦8-12線生產補勘工程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呼倫貝爾能源開發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伊敏露天礦8-12線生產補勘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規模:伊敏露天礦年產原煤2200萬噸。
項目概況:8-12線間區域現有鉆孔間距400m*400m,屬普查階段,無法滿足生產需要。對煤層和構造控制不足,為滿足生產需要,需增加鉆孔間距達到勘探階段200m*200m本次生產補勘需結合以往地質勘查工作結果、結論和成果,整合所有地質資料,更新龍軟數據庫。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十二條生產礦井應當每5年編制地質報告的規定,編制囊括全區的地質報告并評審備案。
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范圍:按照三年滾動規劃設計和生產實際,為更好的指導生產,需對8-12線煤炭賦存條件、構造、煤質及邊坡工程進行勘查,設計施工鉆孔64口13558米,全孔取芯,其中20個兼工程孔,一孔多用,工程地質試驗500組,煤質試驗850組,更新龍軟數據庫,編制補勘報告并評審備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具有省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自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承擔過一項地質勘查工程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和地質報告的審查批準文件掃描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4月28日9:00起至2020年5月7日17:00止。
點擊左側快捷菜單“購買招標文件”中“購買”按鈕進行購買或者點擊“加入購物車”后,選擇“我的購物車”進行批量購買,招標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網上支付。
4.2聯系
備注: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站會員區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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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