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35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
樁基工程 |
樁基工程 |
1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a.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b.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c.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2.人員資質:a. 項目經理:必須是與承包人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本單位職工,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標截至日)至少在1個境外樁基工程施工項目上擔任過項目經理職務。b. 項目安全副經理或專職安全負責人:必須是與承包人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本單位職工,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標截至日)至少在1個樁基工程施工項目上擔任過項目安全副經理或專職安全負責人。
應提供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副經理或專職安全負責人的身份證、執業(職業)證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如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的掃描件;應提供其擔任符合要求的、用戶出具的項目經理或和項目安全副經理或專職安全負責人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并提供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以上人員近1年連續12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3.業績要求(1)企業業績:近五年(2015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有2項合同額3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樁基工程業績,且至少有1項合同額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境外樁基工程業績。(其余幣種合同按合同簽訂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換算成人民幣金額計算)
(2)業績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等。
4.截止投標日前具備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6.投標截止日期前投標人不存在足以影響本標段履行的訴訟案件。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近兩年內(2018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在同類工程中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較大及以上質量責任事故;近兩年內(2018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在同類工程中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近一年內(2019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在同類工程中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如果在招標階段事故責任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責任認定,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在近兩年(2018年1月-投標截止日)無任何違約,或因投標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形,沒有騙取中標情形。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最近連續3個會計年度(2017年~2019年,2019年未出審計報告的提供2016年~2018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應提供企業成立以來所有會計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
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不同單位之間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的,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統一招標項目投標。
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05-28 17:30到2020-06-03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5-28 17:30到2020-06-03 17:00。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