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內蒙古電力熱力銷售有限公司領導用車服務項目招標人為 內蒙古電力熱力銷售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呼和浩特市。
2.2 服務內容:保障公司正職負責人日常履職需要,包括上下班接送。
2.3 服務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租賃2輛轎車(含司機),滿足排氣量1.8升(含)以下,購車價格22萬元(含,不含車輛購置稅)以內的(大眾系列、福特系列、別克系列或同等品牌)轎車,要求購置新車,車輛加裝ETC。保障公司正職負責人日常履職需要,包括上下班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
1.供應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含“車輛租賃”。
2.供應商必須為一般納稅人(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材料)。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具有近三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7年3月1日-2020年3月1日之間)同類租賃業績至少一份(提供合同關鍵掃描項)。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1.駕駛員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并符合下列條件:(1)投標人應配備技術熟練、持有從業證書的駕駛員,并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車教育,確保駕駛員提供優質服務。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3年及以上;(2)年齡不得超過50歲。(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擁有相應的管理人員,且具備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于三年的從業經驗。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 2020 年7月8日 9:00 時起至 2020 年7月13日 17 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