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湖南岳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 岳陽電廠。
2.2 服務內容:
2.2.1項目概況
岳陽電廠存放煤渣場的總占地面積為921742平方米,其中已建成區域面積(華為新金寶高端制造基地)為54795.2平方米,灰湖已填充區域面積為65178.5平方米,灰湖未填充區域面積126975.9平方米,此次調查土壤面積為675152.4平方米,灰湖未填充區域地表水水面面積為126975.9平方米,共802128.3平方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場地環境調查技術規范》(HJ25.1-2014)、《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4)、《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的要求,完成華能岳陽電廠場地調查監測、報告編寫、評審等有關工作,確保場地調查報告通過政府職能部門評審。
2.2.2項目要求
地塊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相關技術導則和規范要求,對調查范圍進行現場踏勘、資料搜集和人員訪談,制定場地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方案,完成現場采樣、樣品檢測、數據分析后,初步確定區域內污染狀況、是否需要開展詳細調查等后續工作,為后期地塊的再開發利用供工作依據,確保該場地后期不會對居住人群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2.2.3調查和監測主要內容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監測項目應根據B36600要求、前期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階段性結論與本階段工作計劃確定,具體按照HJ25.1相關要求確定,可能涉及的危險廢物監測項目應參照GB 5085中相關指標確定。采樣深度應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層厚度,原則上應采集0~0.5m表層土壤樣品,0.5m以下下層土壤樣品根據判斷布點法采集,建議0.5~6m土壤采樣間隔不超過2m;不同性質土層至少采集一個土壤樣品。同一性質土層厚度較大或出現明顯污染痕跡時,根據實際情況在該層位增加采樣點。布點數量應滿足場地初步調查及評估需求,且不少于方案要求的布點數量和監測指標要求。
投標人對項目的現狀調查,要按照《場地環境調查技術規范》(HJ25.1-2014)、《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4)等相關法規、標準要求進行。投標人需負責組織對 岳陽電廠場地環境調查項目保持整個過程中追蹤,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地塊關注污染物種類、濃度水平、污染程度和空間分布,掌握區域場地環境現狀,甄別疑似污染地塊,明確項目是否需要開展詳細調查等后續工作,對項目中疑似污染區域監測和調查結果,編寫場地調查報告,組織完成對項目的評審工作,確保場地調查報告通過政府職能部門評審,確保取得政府職能部門批文。
2.3 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具體時間以合同約定為準。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2.4.1招標范圍清單
編寫場地調查報告,組織完成對項目的評審工作,確保場地調查報告通過政府職能部門評審,獲得政府職能部門批文。
序號 |
項目 |
備注 |
1 |
土壤(確定測試點,檢測pH、鎘、鉛、汞、砷、六價鉻、銅、鎳、鋅、氟化物,1天/1次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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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表水(確定測試點,檢測pH、化學需氧量、氨氮、氟化物、鎘、鉛、汞、砷、六價鉻、銅、鎳、鋅,連續檢測3天,每天1次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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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下水(確定測試點,檢測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鎘、鉛、汞、砷、六價鉻、銅、鎳、鋅,連續檢測3天,每天1次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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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或環境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影響評價甲級資質。
(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五年以來,1個及以上土地調查服務項目業績(需附合同業績掃描件,如提供的資料不能體現上述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如果業績已經通過環保部門驗收,需提供環保部門驗收備案文件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4)業績、項目負責人、其他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環境相關專業的高級工程師職稱 。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7月20日9時起至2020年7月26日17時止。
獲取方式:
報名: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 2020年7月20日9時起至2020年7月26日17時止, 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