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煤炭煤矸石處置與綜合利用規劃編制項目服務招標公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1個標段。
2.1服務內容與范圍
2.1.1服務內容
神東煤炭煤矸石處置與綜合利用規劃編制項目
2.1.2服務范圍
1)范圍:
神東煤炭集團下屬的大柳塔煤礦、哈拉溝煤礦、石圪臺煤礦、榆家梁煤礦、錦界煤礦、保德選煤廠、補連塔煤礦、上灣煤礦、布爾臺煤礦、寸草塔礦、寸草塔二礦、烏蘭木倫煤礦與柳塔煤礦等的28座排矸場。
2)規劃期:2021年-2025年。
3)目的:
規劃煤矸石綜合處置與利用方向,符合國家、地方與行業法律、法規與政策,實現固廢煤矸石合規化、減量化、無害化、產業化和資源化。
4)內容:
(1)煤矸石處置與利用途徑規劃:
煤矸石處置:充填開采、煤矸置換、排放處置等。
加工利用:規劃煤矸石加工利用的技術與商業模式。根據各礦煤矸石產生量與理化性質,分別提出煤矸石用于建材、發電、肥料等加工利用方向的技術與商業模式。
填溝造地:政策依據:根據國家、地方與行業關于煤矸石填溝造地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結合神東自然社會經濟狀況及各礦煤矸石特征,分析煤矸石填溝造地合規性與可行性。技術方案:根據環保、生態、水土保持與地質環境行業技術要求,提出滿足各行業的煤矸石填溝造地技術方案。管理措施:從立項、設計、施工、驗收與運營方面系統提出煤矸石復墾造地各環節管理措施,分析各環節風險隱患,并提出預控措施。
其中布爾臺區域煤矸石填溝造地達到可行性報告程度。
(2)效益分析
針對以上三種利用途徑,分別測算生態、經濟與社會效益,提出成本與效益可行性。
5)項目成果 :神東煤矸石處置與綜合利用規劃文本5套、電子版1套; 布爾臺區域煤矸石填溝造地可行性研究報告5套、電子版1套。
2.2服務期限:180個日歷天,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日期作為實際服務開始日期計算。
2.3質量要求:規劃文本、布爾臺區域煤矸石填溝造地可行性研究報告需通過神東煤炭集團審查,邀請自然資源部相關部門專家參與論證規劃文本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獲得專家評審意見。
2.4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或事業單位),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2投標人應具有土地規劃機構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3.3投標人具有合同簽訂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發布招標公告時間段內的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方案編制項目業績,該規劃通過自然資源部審查,并使該礦山納入國家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公示名單。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公示證明材料掃描件(需含公示查詢網址截圖)。
3.4投標人具有合同簽訂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發布招標公告時間段內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或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項目業績,方案編制通過自然資源部評審或公示。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通過評審的相關證明文件原件掃描件或公示(需含公示查詢網址截圖)的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件。
3.5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地礦學或土地學領域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2010年1月1日后從事過綠色礦山建設規劃編制,該規劃已經通過自然資源部審查,并使該礦山納入國家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公示名單,且在該項目中擔當項目技術負責人。提供技術職稱證原件掃描件,若未體現專業,需另外提供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提供項目合同原件掃描件,若合同中未體現項目技術負責人,還需提供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業主證明(證明在該項目中擔當項目技術負責人)原件掃描件。提供公示證明材料(需含公示查詢網址截圖)掃描件。
3.6項目組成員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至少配備地礦學領域、土地學領域相關專業的人員各一名,需提供技術職稱證原件掃描件,若未體現專業,需另外提供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
3.7投標人未在集團禁止投標名單內。
3.8投標人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的禁止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是指: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所發布的不良記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所發布的嚴重違法名單 。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0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凡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提前完成信息注冊登記,并且成為正式用戶。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7月22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7月28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