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靜電除塵器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靜電除塵器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上海市寶山區盛石路350號
2.2 規模: 2*600MW
2.3 建設工期: /
2.4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8臺靜電除塵器及其附屬設備,詳見技術規范
2.6 交貨地點: 上海市寶山區盛石路350號
2.7 交貨期: 2021.4.8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同類設備的相關經驗和良好運行業績,近7 年(2014 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具有國內 600 MW 及以上火電機組工程不少于3 個項目除塵器投運業績。(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反映合同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方需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環境工程設計專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月27日9:00起至2021年 2月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