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后勤服務中心垃圾清運服務公開招標項目,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10106921,招標人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
2.1.1項目概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環保主管部門要求,需要將國能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礦工業廠區與寶日希勒鎮轄區相關單位所產生的垃圾(除建筑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外)清運至符合國家標準的垃圾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置,月產生垃圾約490立。露天煤礦位于陳巴爾虎旗境內(省道201線),距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16公里;寶日希勒鎮轄區,距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11公里。
2.1.2招標范圍:國能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清運服務。
運輸服務項目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露天煤礦工業廠區、寶日希勒鎮轄區相關單位范圍內每日所產生的垃圾(除建筑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外)的清運。國能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礦工業廠區所產生的垃圾(除建筑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外)約8立;寶日希勒鎮轄區相關單位每天所產生的垃圾(除建筑垃圾和危險、固體廢物外)約8.6立。
2.1.3服務期限:
本服務于2021年11月5日開始,至2024年11月4日結束,總服務期限3年。
2.1.4服務地點
露天煤礦工業廠區及寶日希勒鎮各辦公區
2.1.5服務內容
2.1.5.1負責制定垃圾清運有關各項規章制度,派專人負責垃圾清運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
2.1.5..2每天及時將服務區域內生活垃圾清運到符合國家標準的垃圾處理廠并進行合規處置,清運頻次為廠區生活垃圾每日2-3次。
表1 服務項目內容及報價方式(預估數量)
序號 |
名稱 |
起始 |
終點 |
貨物數量(立) |
預計運輸次(趟) |
備注 |
1 |
寶日希勒鎮轄區相關單位生活垃圾清運 |
露天煤礦工業廠區 |
符合國家標準的垃圾處理廠 |
8立 |
2-3趟/日 |
|
2 |
寶日希勒鎮轄區相關單位生活垃圾清運 |
寶日希勒鎮轄區 |
符合國家標準的垃圾處理廠 |
8.6立 |
2-3趟/日 |
|
2.1.6付款方式:
2.1.6.1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垃圾運輸費及車輛路橋費、垃圾處置費、車輛油費、車輛維修保養費、餐費、各項保險、福利、勞保用品費用、管理費、利潤、稅金、風險費等本合同中未明確但在服務范圍內發生的所有費用。
2.1.6.2按照成交總價在服務期內分月平均付款,中標方完成當月清運任務并達到甲方管理要求,次月開具合規發票后,甲方辦理付款,發票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內容符合國家稅務相關要求)。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最少2臺滿足生活垃圾清掃及清運功能全密閉清運車輛(自有的提供有效的車輛《行駛證》,租賃車輛提供合同(協議)及車輛《行駛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保潔服務同類型項目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10-19 13: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0-25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