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東湖公園環境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監理(一標段)招標變更公告 ntenteditable="true">(招標編號:ZLZC-2021-FW-209) 一、內容 ntenteditable="true">我單位于 2021-10-20 16:31:37 在 發布了 清徐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東湖公園環境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監理 ,現將原公告部分內容進行變更: ntenteditable="true"> 需變更的內容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一標段資格要求: 3.1.1具有有效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執行合同能力; 3.1.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擬任項目總監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總監; 4、投標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 獲取時間:2021年10月20日17時00分至2021年10 月25日17 時00分 ntenteditable="true"> 現變更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一標段資格要求: 3.1.1具有有效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執行合同能力; 3.1.2投標人須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含)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擬任項目總監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國家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水工建筑或水利機電專業),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總監; 4、投標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 獲取時間:2021年10月20日17時00分至2021年10 月27日19 時00分; 二、監督部門: ntenteditable="true">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 清徐縣水務局 三、 ntenteditable="true"> ntenteditable="true">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 ntenteditable="true">招標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