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光伏發電項目全景監控系統預采購,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金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全景監控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全景監控系統預采購。項目概況: 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位于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內,一期已建設50MW和110kV 升壓站一座。本期場區共布置16個額定容量為3150kW的子方陣。建設裝機50兆瓦,配備20%儲能,計劃安裝111488塊單晶硅雙面雙玻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256臺組串式逆變器,16臺3150千伏安箱式變壓器,以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壓站,升壓站內建設安裝1臺主變和1套無功補償裝置,擴建一個間隔,與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電網。
2.2建設地點: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
2.3招標范圍:乙方負責 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光伏發電項目新增全景監控系統的設計、供貨、調試、與系統對調聯調、保護邏輯增加等工程項目。
2.4工期:本工程計劃于2021年11月10日開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本次采購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完成供貨。
2.5質量要求:本項目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2.8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本項目須通過 甘肅公司內部投資決策同意,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約定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買方所有,各潛在投標人的實質性參與,即認為是對上述約定的響應及認可。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全景監控系統(所投產品)供貨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應為生產廠商或授權代理商,代理商參與投標的,應取得原廠商授權委托書。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31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