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海南公司臨高海上風電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服務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9-2-031)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海南公司臨高海上風電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海南省臨高縣西北部海域CZ1場址,屬國家能源局批復海南省“十四五”期間開發建設的海上風電場址之一,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60萬千瓦,場址沿東西方向長約14km,場址南北方向寬約10km,場址范圍總面積約96km2,場區范圍水深9m~36m,中心離岸距離約25km。
2.2建設 投標人對評審結論承擔責任。
2.5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自招標人發出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完成華能海南公司臨高海上風電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并出具正式評審意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近 5 年至少具有1個海上風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業績。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