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能源開發 海門電廠2023至2025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0-2-200)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能源開發 海門電廠2023至2025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2 項目簡況:華能能源開發 海門電廠具備滿足10萬噸級散貨船進靠的通航條件,為保證華能海門電廠具有良好的通航安全環境,特設立本項目。
2.3 標段劃分: 華能能源開發 海門電廠2023至2025年度通航安全技術服務項目
2.4 服務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華能能源開發 海門電廠碼頭、港池航道
2.5 服 務 期:? 項目服務期要求: 3年。投標人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務。每年末對中標人進行安全、質量評審,評審不合格招標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標人中標后未在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工或經招標人評審未能履行合同的義務,招標人有權委托其他供應商履行合同義務,所發生的費用按合同價款比例從投標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標人賠償對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2.6 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為招標人提供項目所在地船舶一艘,為運輸煤炭船舶進出港清道護航,每年約為100-120船次,按照招標人通知的船舶進、出港及港池相關情況,做到每航次提前一個小時到達,將港池及進出港航道中的礙航物清除,保證運煤船舶具有良好的通航安全環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1個及以上航海技術咨詢或水上、水下工程服務的業績。
(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