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本 寧東發電 2022 年第 17 標段(灰渣運輸 、綜合利用及處置項目)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 備案機關批準 ,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 寧夏京能寧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本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寧東發電 2022 年第 17 標段(灰渣運輸、綜合利用及處置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資質要求:
1.1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 ,且必須具有獨
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簽訂及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1.3 提供本單位或稅務部門開具的正規運輸發票 (合規 、合法 、有效的增值稅運輸的專用發
票),近三年內無不良經營記錄。
2 能力要求:
2.1 投標人具有滿足招標方安全生產灰渣接卸和運輸能力:24 小時全天候作業、至少 4000
噸/日的運力、裝卸機具和從業人員(投標人需提供長期穩定運營車輛清單,并出具交通部
門的車輛登記信息證明 ,且不得與其他投標人重復 。敞口車輛須配備能自動操作的蓋板或篷
布等覆蓋裝置)。
2.2 具備特殊情況下的應急增運處置能力 ,確保不影響招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提供應
急增運處置方案)。
2.3 具備第五章要求的灰渣綜合利用能力。
3 業績要求
3.1 燃煤機組灰渣運輸、綜合利用及處置總量不低于 100 萬噸/年的服務業績至少 1 個,投
標時須單獨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要求完整真實。
3.2 提供三年內灰渣綜合利用的總量不低于 100 萬噸的業績 ,投標時須單獨提供相關證明資
料,要求完整真實。
3.3 投標人須提供本項目的灰渣綜合利用規劃方案 ,要求明確灰渣綜合利用去向 、數量及可
行性說明。
4 信譽要求:
4.1 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4.2 投標人 5 年內不得存在自身原因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事故。
4.3 投標人在近 3 年內不存在自身原因造成的合同違約、合同解除等的情況。
4.4 投標人不得存在因違反環保相關法律 、法規 、條例等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情
況。
4.5 投標人對 4.2 、4.3 、4.4 條款要求的內容進行誠信承諾 ,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投標
資格,已簽訂合同的終止合同。
4.6 不得被北京京能電子商務平臺列入“黑名單”。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2 年 12 月 08 日 17 時 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7 時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2 年 12 月 29 日 09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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