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設備設施高壓水及化學水清洗業務
2.2項目類型:生產清理
2.3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為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設備設施高壓水及化學水清洗相關內容,采用固定單價的承包方式承攬給乙方。
本項目合同期為2023年02月15日起—2023年12月31日止(暫定10個月,實際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合同簽訂價格按中標價格的履約時間折算)。
2.4項目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經濟開發區創業大街9號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
2.5招標范圍:
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設備、設施、管道高壓水及化學水清洗。具體清洗工作內容包括:清洗藥劑、清洗設備、檢驗儀器的提供;清洗設備的組裝;清洗設備至被清洗設備之間管道的提供和連接;水、電與清洗設備的連接;化學清洗的具體操作;清洗后的清理、檢查、驗收;清洗后施工現場的清理、清掃、撤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項目 |
資格要求 |
資質要求 |
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為準) 2. 投標人應具有并提供高壓水射流清洗及化學清洗相關資質。以官方網站查詢為準。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提供近3年(2019—202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機構審計或加蓋公章】的財務報表或財務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財務報告)。 |
信譽要求 |
1. 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和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
人員要求 |
項目負責人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3年(2019年至今)承擔過不少于1個類似維保項目業績(合同或證明材料),持有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主要負責人證書,安全員持有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提供近三個月社保證明材料。需配備與項目相符的特種作業人員(高處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相應資質證書(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 |
安全要求 |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管理機構和能力,同時近三年(2019年-2021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個月內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或質量事件,并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及呼倫貝爾馳宏礦業有限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保相關管理制度。提供承諾書。 |
其他要求 |
接受聯合體投標。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2-12-30 09:00至 2023-01-06 16: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