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瓊中營根鎮50MW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儲能系統
設備采購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046)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瓊中營根鎮50MW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儲能系統設備采購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
2.2 規模:華能瓊中營根鎮50MW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直流側實際安裝容量44.5368MWp。
2.3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1個標段,華能瓊中營根鎮50MW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儲能系統設備采購。
2.4 本次招標采購范圍:為華能瓊中營根鎮50MW農光互補集中式光伏項目所需儲能系統設備的供貨、安裝及調試,包括儲能電池艙、儲能變流器、箱式變壓器、能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安裝輔材等所有設備及材料的供貨及安裝、調試,包括但不限于供貨范圍內設備元件的選擇、設計、制造、圖紙資料、出廠試驗、包裝、發運、現場基礎交貨、現場安裝、調試、試驗運行,配合開展并網前技術監督、涉網試驗、配合設備基礎施工、消防驗等工作,儲能設備基礎施工由招標人負責。
本次儲能系統招標總容量為4.45MW/8.91MWh,一回進線至35kV開關站,并網電壓等級為35kV。儲能變流器須采用單級三電平分散式模塊化設計。
若項目后續儲能設備容量增加,按本次投標人項目單瓦時造價,投標方需無條件簽訂補充協議合同,投標人需綜合考慮。
2.5 交貨地點: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項目地。
2.6 交貨期:設備排產函發出之日起,50天內完成設備的供貨、安裝及調試工作,具體時間根據項目建設進度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CNAS認證的報告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電池、模組必須具有國家認證的權威機構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18要求的型式認證報告。
3.2.2業績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3個單體項目容量不低于10MWh的電站儲能系統供貨業績;且需提供近三年投標人選用的磷酸鐵鋰儲能電芯具有累計不低于200MWh的電站項目供應業績。
3.2.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本次投標所選用的電芯應滿足GB/T36276-2018《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標準規范要求,并具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提供2019年1月1日以來無因投標人供貨的電站儲能系統或電芯或電池簇或PCS主要部件的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證明材料。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