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營口大石橋2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營口大石橋20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服務預招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
2.5 服 務 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止
2.6 招標范圍:本工程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及設計創新成果申報。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1)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來,投標人有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工程的監理服務業績兩項(附合同或者竣工驗收證明)。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并提供不少于2項擔任過光伏項目總監的業績證明材料
3.2.4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無
3.2.6合同生效條件:
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并通過集團公司備案;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3.招標標的項目需具備甲方向賣方發出加蓋乙方公章的入場函。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3月30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4月05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