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堯都區段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汾河堯都區段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已由臨汾市堯都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堯行審發〔2022〕295號文批復建設,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 項目 2 招標編號:SXBHXM-ZB-20230704 3. 招標控制價:1347萬元 4. 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土堤加高10.65km,堤頂增設防浪墻5.48km,河道主槽疏浚6.98km,主槽防護1.16km;支流匯入口穿堤過水箱涵1處,綠化恢復工程。 5. 建設 6. 計劃工期:4個月 7. 招標范圍:汾河堯都區段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主要人員素質和能力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員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經理須持有水利水電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及其注冊證書;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5、項目班子成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員和財務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人員,需提供繳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2023年1月-2023年6月繳納養老保險憑據)。以上人員的社保手續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繳納證明為準,且需加蓋社保部門公章(或電子章); 6、業績:投標人有一項近5年內完成的類似工程業績(河道治理); 7、信譽: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的 “分類監管”欄中未被列入黑名單;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9、企業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2020年-2022年),未被責令停業,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情況; 10、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11、本次公開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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