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寧太陽能電力分公司/西安太陽能分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作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三級單位。主要經營范圍為光伏硅片、電池、組件及其配套產品的開發、制造、銷售,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開發、建設、維護及經營管理等。
1.2招標范圍及主要施工內容
1.2.1招標范圍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寧太陽能電力分公司/西安太陽能分公司太陽能電池成品、組件成品、光儲移動電源車及其他物資的國內運輸。
1.2.2主要服務內容及貨物運輸要求
貨物運輸主要工作內容,包含以下:
(1)保險:公路運輸保險必須在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貨物內陸運輸綜合險,保險金額為貨值的100%。保險的被保險人為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寧太陽能電力分公司/西安太陽能分公司;
(2)投標人需要根據招標人預估的出貨數量安排滿足要求的車輛及裝車工具(叉車),招標人需提前24小時通知投標人,并告知投標人發運貨物時間、重量、到達地點及收貨方聯系人聯系方式。投標人需提前12小時按照招標人要求安排好運輸車輛及裝車工具(叉車),提供運輸車輛信息(包括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的照片),并按照規定時間安排車輛前來裝貨。
(3)發貨當天投標人指派辦事人員,出示物流車輛的相關信息和駕駛人員的相關信息等辦理入廠登記和出門證;
(4)進入現場后投標人相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標人安全管理的規定操作;
(5)投標人辦事人員指引運輸車輛及裝車工具(叉車)按照規定路線進入裝貨區域;
(6)招標人發貨人員對要運輸的貨物張貼貨物信息,根據貨物信息安排裝車,裝車完畢后投標人人員按照要求進行捆綁加蓋雨布;
(7)投標人車輛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指定目的地進行配送貨物;
(8)投標人車輛管理人員時時監控運輸車輛,并及時向招標人相關人員匯報車輛在途情況;
(9)投標人運輸車輛到達指定地點,運輸承包人聯系招標人相關人員,再聯系客戶準備接收,必須將隨車攜帶《送貨簽收單》、《物資出廠檢驗報告單》交由客戶簽字確認后將《物資出廠檢驗報告單》交由客戶保管,《送貨簽收單》回寄至招標人;
1.2.3運輸方式
(1)承運人必須在接到托運人通知的24小時之內安排車輛到達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及車輛安排應根據托運人實際發貨需求及時效性要求進行合理安排。
1.2.4服務的要求和質量保證,包含以下:
(1)招標人委托運輸的貨物非超長、超大、危險品貨物,必須符合投標方長途運輸要求;
(2)招標人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
(3)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意外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投標人承擔;
(4)當發現投標人外勤人員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重新安排人員及車輛,且運輸公司必須在2個小時內更換車輛就位;
(5)投標人必須保證提供運輸的車輛為正規車輛,車輛手續齊全。如提供非本單位車輛進行當次運輸,引起的糾紛與賠償均由投標人負責;
(6)投標人在接貨時與招標人就貨物的外包裝、件數、重量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發貨提供的重量和實際重量不符應在貨物運單上注明并由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
(7)投標人自行購買車輛保險,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事故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損失,招標人對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交通及意外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8)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投標人應及時通知招標人,并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與招標人協商解決問題;
(9)投標人按招標人的指定地點安排派送,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貨物從招標人廠區發出之日起,國內1-5天到達指定地點,貨物到達每延時一天扣除當次運輸總費用的5%,且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上述約定違約金部分的總金額不超過當次的運輸總費用的50%;
(10)合同執行期間投標人必須提供一名專職人員對招標人的貨物進行受理,并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并隨時接受招標人查詢;
(11)投標人按招標人指定地點安排派送,并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投標人應取得收貨人在《送貨簽收單》簽收證明后提供給招標人一份;
(12)投標人接到招標人發貨通知后,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并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招標人發貨部門辦理手續,貨物運走同時向招標人提供貨物運輸單;
(13)投標人在結算運輸費用時,國內運輸必須提供由招標人指定的接收單位簽收《送貨簽收單》,如單據丟失或者無法提供簽收證明,招標人將不予結算;
(14)投標人在承運招標人貨物的過程中,必須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包裝進行加固,并作好防震措施。如投標人在承運過程中未按此要求執行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均由其自行承擔。
(15)電池片、組件在運輸過程中應捆裝固定在運輸車上,做好碰撞的防護措施;捆綁電池、組件時必須做好電池、組件保護工作;
(16)電池片、組件應平放于車箱內,堆積放置不得超過兩層;
(17)在運輸道路存在坡度和彎度較多、較大等因素時,以減速行駛,保持運輸過程的穩定性;
(18)在運輸過程中應加蓋防雨篷布,做好防潮、防雨、防雪等防護工作。
1.2.5防護要求:
(1)根據產品的特性做好產品的防護包裝工作。防護包裝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銹、防震、局部防護等方式。
(2)采用防雨、防潮或防銹措施的設備不得采用捆裝、框架、裸裝的包裝方式。
(3)防護包裝要求內包裝材料應符合防水、防潮、防霉、防銹、防震、局部防護包裝等規定。
1.2.6工期
本項目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 合格供應商選擇
本標為確定合格供應商。選定的合格供應商,在收到合格供應商入選通知后與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寧太陽能電力分公司/西安太陽能分公司簽訂物流運輸服務合同,并參與后續物流運輸服務采購的詢比價。合格供應商物流運輸服務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西寧太陽能電力分公司/西安太陽能分公司每年年底將對合格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合格供應商續簽下一年度采購合同。
1.4 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5 投標人資格
1.5.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具備國內貨物運輸或國內運輸代理業務的物流公司。
投標人須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1.5.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6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一年內,具有不少于5次國內運輸運輸的合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7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8 招標文件的獲取
1.8.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8.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
熱線服務: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