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航行情報限制類數據服務采購申請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航行情報限制類數據服務采購申請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OCC-E-202409788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 具體功能目標如下: (一)構建全國航機場和航路運行限制數據庫 持續提供ARINC 424導航數據、天氣標準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全球航路限制數據以及數字化航行通告等數據,保障滿足航班放行、航班調整、運行監控、機場性能分析、航行通告監控、航路規劃、機場航線分析等業務要求的限制數據庫穩定運行。同時該數據庫也應滿足未來國航新一代放行系統運行限制數據和導航數據的數據需求。 (二)EFB D通告和圖形化通告展示 基于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和航行通告標簽數據,按照指定的航行通告提取規則,根據航行通告標簽數據提取與運行相關的航行通告,支持EFB D通告功能。此外在EFB中基于全球航路圖和機場移動地圖,實現航路禁航、跑道關閉、滑行道關閉、停機坪關閉類航行通告的圖形化動態展示。 (三)航行通告校驗與告警 基于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實現航路禁航類航行通告的校驗功能,自動參與情報員航行通告圖形化數據校驗工作,提高航行通告處理效率,提升分析結果準確率,應確保航行通告驗證結果準確性。重點航行通告根據生產業務需求配置識別條件,實時通過系統、
(四)航行通告自動化評估 供應商應基于全球航路限制數據、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機場運行標準數據和其它數據結合ARINC 424數據、航班數據、公司政策等數據實現航行通告自動驗證,計算分析航班是否滿足航行通告的要求,判斷航路和主備降機場是否適航,實現對航班從計劃、起飛、航行至落地整個生命周期的實時監控。應支持自定義航班驗證、航行通告驗證,輸出航班驗證結果。此外對受影響的航班和潛在受影響航班計算并輸出安全起飛時間,輔助簽派員對航班進行運行控制,降低簽派員、情報員處理和分析航行通告的工作負荷。 (五)航路自動規劃 供應商應基于全球航路限制數據,使系統自動完成最短公司航路制作,支持臺風、火山灰、航路禁航類等臨時航路改航;支持結合航行通告改航要求規劃航線和支持全球高度限制數據查詢及規劃。并且規劃出的公司航路符合各國AIP中的航路限制要求和歐控RAD要求,提高航線制作效率。 (六)全球航行情報信息查詢 基于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和其它數據結合ARINC 424數據對數字化航行通告進行航圖展示,應支持公司航線及航線導航通信屬性查詢;支持導航數據快速篩選;支持國家、戰區、靈活航路等圖層顯示;支持航線規劃、改航及驗證和支持航圖疊加和航圖制圖等功能。 (七)導航數據驗證 基于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和ARINC 424數據對導航數據進行周期性驗證,應支持導航數據快速篩選;支持導航修訂數據查詢與校核;支持公司航線預修訂分析、檢查與驗證;支持查看周期差異報告;支持差異數據再次驗證和支持導出修訂數據等功能。 (八)風險管控告警 對航行通告進行預分析和處理,從中提取包括機場跑道關閉、滑行道關閉、機場關閉、導航設施不工作(ILS/LOC/GP/VOR/DME/NDB)、縮短可用跑道距離、進近燈光故障、低能見程序、宵禁、不接收備降、加油能力等航行通告數據,支持風險管控系統對外部運行環境進行有效、精準的風險預警。 (九)SOC DM放行告警 對航行通告中的航路和空域全高度禁航類航行通告進行數據提取,將數據轉換為SOC DM系統支持的數據格式后寫入SOC DM系統,進而在簽派放行中實現自動中止飛行計劃制作的操作,有效規避放行中的風險。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RTCA/DO-200B 航空數據處理標準 RTCA/DO-201A 航空信息標準 ICAO 附件15 航空情報服務 ICAO DOC 8126 航空情報服務手冊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航行情報限制類數據應在支持上述功能目標的前提下,滿足以下具體要求: (一)數據精度 數據滿足RTCA/DO-201A的數據精度表中標明的數據在交付時的精度等級。如果數據為計算值,數據類型為RTCA/DO-201A規定類型,計算值精度也符合標準,若數據類型非RTCA/DO-201A規定范圍,在相應資料說明數據所達到的精度。 (二)分辨率 數據滿足達到RTCA/DO-201A的數據分辨率表中標明的數據在交付時的分辨率要求。 (三)數據保證 循環冗余碼校驗(CRC)能夠保證數據滿足RTCA/DO-201A的數據保證等級。 (四)可追溯性 數據和數據生產過程具備以下: 1.各數據要素唯一識別; 2.數據文件記錄日期/時間,和用戶識別; 3.系統存檔數據,數據在“使用”中即可追溯其來源及錯誤根源; 4.數據制作過程中數據維護、檢查、操作的各項記錄和人員記錄; 5.客戶化內容的提出與取消記錄; 6.其他可追溯性相關內容。 (五)數據時效性 生產數據時效時間段是正確的,交付數據時有數據有效期標注,不同數據有效期依據由更新周期或數據本身特性決定。提交周期數據時遵循AIRAC周期公布航空信息。航行通告制作的數據有效時間依據相應航行通告生效、失效時間。 (六)數據完整性 數據類型的完整與數據覆蓋區域的的完整性滿足國航實際運行范圍需求。 (七)數據服務可行性 生產數據依據國航需求提供數據服務,數據服務滿足國航生產要求或系統運行要求。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一)技術需求 根據故障等級,相關系統需在要求的響應時間內到達故障現場或開始處理故障,故障定位準確,在不影響生產的時間范圍內解決故障; 乙方為甲方服務所涉及航空數據應符合RTCA/DO-200B對數據質量標準的度量,包括精度、分辨率、保證等級、數據時效性、可追溯性、完整性及格式化等方面; 需有穩定的第三方NOTAM數據源; 需有相關數據服務案例; 需提供7*24小時不間斷的數據服務和技術支持。 (二)服務標準 1.全國航機場和航路運行限制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以AIXM5.1模型進行設計。資料源為各國家和地區公布的AIP和其他相關官方資料。機場數據內容包含機場ICAO代碼、中文名稱、時差、燃油等級、消防等級、機場主要開放時間、海關開放時間、宵禁時間、噪音限制和程序、機場運行特殊程序、溫度范圍、道肩寬度、滑行道長度、強度和鋪設物、跑道代號、長度、寬度、坡度、強度和鋪設物、公布的精密和非精密進近程序名稱、地面導航設施(ILS/NDB/VOR等)狀況、目視助航設備。航路數據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以AIXM5.1模型進行設計。主要包含限制對象、限制條件、限制時間和使用方式,其中限制對象和條件包含航路、航路點、空域、機場、航班性質、機載設備、使用方式等以及這些內容之間的邏輯關系。 數據的交付將按照AIRAC周期進行,同時與中國民航局空管局情報資料的發布頻率同步,即每28天為一個交付周期。一般在AIRAC生效前7-10天提交,也可根據實際運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數據。 2.EFB D通告和圖形化通告數據 國航提供航行通告標簽類型,依據航行通告E項內容制作相關航行通告標簽數據和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全球航路圖和機場移動地圖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包含航路禁航、跑道關閉、滑行道關閉、停機坪關閉類航行通告的圖形化數據。資料源為實時發布的航行通告,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3.航行通告校驗與告警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結合航行通告標簽數據和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提供可參與情報員航行通告圖形化校驗的數據。資料源為實時發布的航行通告,數據內容包含空域和航路關閉與限制,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4.航行通告自動化評估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和全球航路限制數據為基礎,結合航行通告標簽數據、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機場運行標準數據和航班數據。資料源為實時發布的航行通告,數據內容包含空域和航路關閉與限制、機場和跑道的關閉與限制。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5.航路自動規劃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和全球航路限制數據為基礎制作,結合歐控RAD等其他限制數據。數據內容包含航線走向、航線距離、管制一號代碼等數據。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6.全球航行情報信息查詢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和數字化航行通告數據為基礎。數據內容包含公司航線數據、航圖數據、航行通告數據、航行通告圖形化數據、導航數據等數據。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7.導航數據驗證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全球機場基礎數據和全球航路限制數據為基礎。數據內容包含空域和航路數據調整、機場和跑道數據調整,數據支持查詢、校驗、修訂與導出。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將按照AIRAC周期進行,同時與中國民航局空管局情報資料的發布頻率同步,即每28天為一個交付周期。一般在AIRAC生效前7-10天提交,也可根據實際運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數據。 8.風險管控告警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數據格式為風險管控系統兼容的格式。資料源為實時發布的航行通告。數據內容包含航行通告標簽數據中的所有內容,并在此基礎上增加相應機場、跑道及其它相關數據。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9.SOC DM放行告警數據 數據以ARINC 424數據為基礎制作,數據格式為SOC DM系統兼容的格式。資料源為實時發布的航行通告。數據內容包含全高度的航路和空域禁航通告。數據范圍為國航運行涉及的所有情報區和機場。數據的交付為實時交付。 五、驗收標準 (一)數據驗收標準 在RTCA/DO-201A范圍內的數據,依據RTCA/DO-201A進行驗收,非RTCA/DO-201A范圍內的數據,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標準進行驗證。 驗收方式為如下兩種: 1.抽檢:根據實際情況,對提交的數據進行人工抽樣檢查,發現與標準不符的錯誤,即認定本次提交為不合格數據。 2.系統測試、檢查:導入測試系統,通過系統工具檢查全部數據的合格合規性,當錯誤率達到0.2%時,即認定為不合格數據。 (二)數據處理驗收標準 依據RTCA/DO-200B,對數據處理過程進行驗收。驗收方式為定期和非定期數據審計,審計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審計內容進行,至少包含手冊審定、現場審定兩種形式。其中任意一種形式不合格即視為不合格。 (三)數據服務驗收標準 依據國航服務要求,對數據服務進行驗收。驗收方式為數據服務驗收和系統驗收,提供的數據服務按照國航需求進行驗收,若數據服務不滿足國航需求,即視為不合格;若提供的數據服務不能被國航系統識別或提取,即視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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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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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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