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板橋風電場于2012并網發電,根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35kV及以上電網二次系統規劃技術原則》要求“運行年限達到12年的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裝置、繼電保護信息子站系統、故障錄波及行波測距裝置應進行改造”,板橋風電場保護及自動裝置已達運行上限,故對板橋風電場220kV升壓站繼電保護、自動化裝置進行改造。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本項目實施地點:云南新能源尋甸分公司板橋風電場現場。
2.1.2招標范圍:
對板橋風電場220kV升壓站和板清線對側電網220kV清水海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及繼電保護裝置進行改造,包含設計、供貨、舊設備拆除、安裝、調試及投運工作,以及第三方協調工作并負責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網調試接通、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等方面的協調費用、與場站其它關聯設備的接入、第三方復核性試驗工作等),要求最終移交的工程滿足招標人和南方電網運行要求。
本項目計劃工期13天,計劃于2024年9月開工,具體開工時間以調度通知的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證明。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或綜合自動化系統)的(新建或改造)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或綜合自動化系統)的(新建或改造)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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