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磐安鎮(zhèn)西街1號
2.2 規(guī) 模:甘谷發(fā)電有限公司1、2號機組原除塵器是由蘭州電力修造廠生產的兩臺雙室四電場靜電除塵器。單臺除塵器設計最大處理煙氣量為533600Nm3/h(標態(tài)、濕基),進氣設計煙溫122℃、除塵器入口含塵濃度為15.73g/Nm3(標態(tài),干基,6%O2)、除塵器保證效率≥99.5%。由于本體設備老化,2014年山西環(huán)保設備有限公司對1、2號機組靜電除塵器進行了改造,改造后電除塵器出口煙氣含塵濃度≤30mg/Nm3(標態(tài),干基,6%O2),保證除塵效率99..5%。1、2號機組于2007年12月建成投產,2017年1月停機至2023年7月,2022年10月-2023年10月1、2機組重啟服役,目前除塵運過程中出現(xiàn)電場二次電流、電壓偏低,陽極板腐蝕老化斷裂,電場短路現(xiàn)象,導致電除塵出口煙塵偏高,影響煙囪入口的煙塵排放濃度。
目前煙囪入口煙塵濃度目前控制在30mg/m3(標態(tài),干基,6%O2,下同),煙塵排放濃度只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要求,不滿足《甘肅省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jié)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環(huán)發(fā)[2016]58號的相關要求。公司擬進行電除塵器提效改造、脫硫系統(tǒng)增容提效等改造,現(xiàn)引風機及增壓風機不能滿足上述改造后運行要求,需進行引風機、增壓風機合并及煙道優(yōu)化改造。
2.3 標段劃分: 甘肅公司甘谷發(fā)電有限公司1、2號機組電除塵器、引增合一及煙道優(yōu)化改造施工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磐安鎮(zhèn)西街1號
2.5 計劃工期: 單臺機組計劃工期:60日歷天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5日
2.6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2臺機組(包含但不限于此):
內容包括電除塵器、引增合一及煙道優(yōu)化改造及恢復性檢修、包括裝置性材料的供貨、運輸、新建設備安裝、倒運、安全管理、性能驗收,消缺,竣工驗收,資料整理移交、售后服務等。還包括原有設備拆除、倒運,干涉物拆除及恢復,并配合招標方進行設備調試在內的所有改造工作,最終控制除塵器出口煙塵排放濃度≤30mg/Nm3。
1、電除塵改造:(1)高效電源升級改造安裝。(2)增設前置預處理裝置安裝。(3)增設高效輔助收塵裝置安裝。(4)電除塵器恢復性檢修,以及改造范圍裝置性材料的供貨(除電纜外)配套電氣熱控改造安裝調試等。
2、引增合一及煙道優(yōu)化改造:1、引增合一設備安裝、基礎加固以及改造范圍裝置性材料的供貨(除電纜外)配套電氣熱控改造安裝調試等。2、優(yōu)化煙道材料供貨、制作、支吊架的建筑施工等。
(詳見招標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臺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電除塵器改造或引增合一(引風機)改造或煙道優(yōu)化改造施工項目業(yè)績,以上業(yè)績以合同掃描件為準(須包含施工范圍、合同簽訂時間、甲乙方蓋章頁等復印件)。
3.2.3項目經理要求:項目經理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及以上,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23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8月02日17時00分止。